【四川公司長河壩水光互補(丹巴)光伏發電項目本體工程使用林、草地手續辦理服務項目】招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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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公司長河壩水光互補(丹巴)光伏發電項目本體工程使用林、草地手續辦理服務項目招標公告1.招標條件長河壩水光互補(丹巴)光伏發電項目已由四川省發改委、四川省能源局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銀行貸款/企業自籌,出資比例為 80% /20%,招標人為四川大唐國際甘孜水電開發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本體工程使用林、草地手續辦理服務項目進行公開招標。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2.1 招標編號:CWEME-2406SC-F0022.2 項目名稱:四川公司長河壩水光互補(丹巴)光伏發電項目本體工程使用林、草地手續辦理服務項目2.3 建設地點: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丹巴縣丹東鎮和巴底鎮。2.4 建設規模:四川長河壩水光互補(丹巴)光伏發電項目裝機總規模 150萬千瓦,位于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丹巴縣境內,涉及鄉鎮主要為丹東鎮和巴底鎮。場址共包含 7 個小地塊,其中一期工程裝機 50 萬千瓦,設計采用巴底鎮2-2#、2-3#和 2-4#地塊部分區域。二期工程裝機規模 100 萬千瓦,設計采用丹東鎮 1-1#、1-4#、1-5#、和巴底鎮 2-1#、2-4#剩余區域。涉及全部地塊規劃占地面積約58km2,場址內可利用面積約51km2,一期工程涉及地塊規劃面積約26km2,場內可占用面積23 km2。場地區域主要為山頂平臺,海拔高程范圍為3270~4850m,平均海拔約 4500m。地勢較起伏,以南坡為主,地形坡度 5~25°,場址用地類型主要為天然牧草地。2.5 計劃工期:45 日歷天。2.6 招標范圍:四川長河壩水光互補(丹巴)光伏發電項目本體工程使用林、草地手續辦理服務,具體工作內容如下:(1)四川長河壩水光互補(丹巴)光伏發電項目 150 萬千瓦林、草地勘界及調查工作;(2)四川長河壩水光互補(丹巴)光伏發電項目 150 萬千瓦使用林、草地可行性報告編制,配合林草主管部門完成查驗、組卷報件等工作;
(3)代理辦理四川長河壩水光互補(丹巴)光伏發電項目 150 萬千瓦使用林、草地審核同意書,并取得具有相應審批權限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使用林、草地審核同意書》;(4)承辦可能需要的會議以及承擔會議全部費用;(5)后續服務。積極協助項目業主開展后續相關工作,包括為建設用地批準、林木采伐許可證辦理提供相關數據資料,負責本項目的數據更新、錯誤修正等服務。具體內容參見本招標文件第五章及第六章相關內容。3.投標人資格要求3.1 通用資格條件3.1.1 投標人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其他組織。3.1.2 財務要求: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也未被司法機關采取財產保全或強制執行措施。近三年(2021 年-2023年)每年凈資產大于 0(須提供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會計報表)。3.1.3 否決項包括供應商的以下情形:(1)在信用中國網站(查詢網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且有效期結束時間晚于投標截止日的;(2)按照中國大唐集團有限公司供應商管理相關規定,應在規定范圍內停止授標或取消采購活動參與資格(“灰名單”、“黑名單”供應商等),且有效期結束時間晚于投標截止日的。對于中標候選人/中標人,將在采購評審、中標公示、合同簽訂等關鍵環節進行復核,如存在違反上述否決投標條款情形的,不予授標或不簽訂合同。上述否決投標條款所涉及的事項,接受社會監督,投標人及其利害關系人可按照招標文件載明的方式進行舉證。3.1.4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開標后由評標委員會對投標人的資質進行審查,資格條件沒有達到招標文件規定要求,評標委員會將否決其投標。3.1.5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3.2 專用資格條件3.2.1 企業資質要求: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企業法人或其它組織。3.2.2 企業業績要求: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供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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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公司長河壩水光互補(丹巴)光伏發電項目本體工程使用林、草地手續辦理服務項目招標公告1.招標條件長河壩水光互補(丹巴)光伏發電項目已由四川省發改委、四川省能源局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銀行貸款/企業自籌,出資比例為 80% /20%,招標人為四川大唐國際甘孜水電開發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本體工程使用林、草地手續辦理服務項目進行公開招標。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2.1 招標編號:CWEME-2406SC-F0022.2 項目名稱:四川公司長河壩水光互補(丹巴)光伏發電項目本體工程使用林、草地手續辦理服務項目2.3 建設地點: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丹巴縣丹東鎮和巴底鎮。2.4 建設規模:四川長河壩水光互補(丹巴)光伏發電項目裝機總規模 150萬千瓦,位于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丹巴縣境內,涉及鄉鎮主要為丹東鎮和巴底鎮。場址共包含 7 個小地塊,其中一期工程裝機 50 萬千瓦,設計采用巴底鎮2-2#、2-3#和 2-4#地塊部分區域。二期工程裝機規模 100 萬千瓦,設計采用丹東鎮 1-1#、1-4#、1-5#、和巴底鎮 2-1#、2-4#剩余區域。涉及全部地塊規劃占地面積約58km2,場址內可利用面積約51km2,一期工程涉及地塊規劃面積約26km2,場內可占用面積23 km2。場地區域主要為山頂平臺,海拔高程范圍為3270~4850m,平均海拔約 4500m。地勢較起伏,以南坡為主,地形坡度 5~25°,場址用地類型主要為天然牧草地。2.5 計劃工期:45 日歷天。2.6 招標范圍:四川長河壩水光互補(丹巴)光伏發電項目本體工程使用林、草地手續辦理服務,具體工作內容如下:(1)四川長河壩水光互補(丹巴)光伏發電項目 150 萬千瓦林、草地勘界及調查工作;(2)四川長河壩水光互補(丹巴)光伏發電項目 150 萬千瓦使用林、草地可行性報告編制,配合林草主管部門完成查驗、組卷報件等工作;
(3)代理辦理四川長河壩水光互補(丹巴)光伏發電項目 150 萬千瓦使用林、草地審核同意書,并取得具有相應審批權限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使用林、草地審核同意書》;(4)承辦可能需要的會議以及承擔會議全部費用;(5)后續服務。積極協助項目業主開展后續相關工作,包括為建設用地批準、林木采伐許可證辦理提供相關數據資料,負責本項目的數據更新、錯誤修正等服務。具體內容參見本招標文件第五章及第六章相關內容。3.投標人資格要求3.1 通用資格條件3.1.1 投標人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或其他組織。3.1.2 財務要求: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也未被司法機關采取財產保全或強制執行措施。近三年(2021 年-2023年)每年凈資產大于 0(須提供經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審計的財務會計報表)。3.1.3 否決項包括供應商的以下情形:(1)在信用中國網站(查詢網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且有效期結束時間晚于投標截止日的;(2)按照中國大唐集團有限公司供應商管理相關規定,應在規定范圍內停止授標或取消采購活動參與資格(“灰名單”、“黑名單”供應商等),且有效期結束時間晚于投標截止日的。對于中標候選人/中標人,將在采購評審、中標公示、合同簽訂等關鍵環節進行復核,如存在違反上述否決投標條款情形的,不予授標或不簽訂合同。上述否決投標條款所涉及的事項,接受社會監督,投標人及其利害關系人可按照招標文件載明的方式進行舉證。3.1.4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開標后由評標委員會對投標人的資質進行審查,資格條件沒有達到招標文件規定要求,評標委員會將否決其投標。3.1.5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3.2 專用資格條件3.2.1 企業資質要求: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企業法人或其它組織。3.2.2 企業業績要求: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供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