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25年佛山市地鐵運營有限公司后勤設備設施維修維保服務項目
比選公告
佛山市地鐵運營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采購人”)對 2024-2025年佛山市地鐵運營有限公司后勤設備設施維修維保服務項目進行比選采購,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參加響應。
一、項目名稱:2024-2025年佛山市地鐵運營有限公司后勤設備設施維修維保服務項目
二、項目地點:佛山市地鐵運營有限公司各場段正線、及各食堂、公寓,包括但不限于佛山地鐵2號線、佛山地鐵3號線、南海有軌電車1號線等,湖涌食堂、林岳食堂、北?食堂、逢沙食堂、獅山食堂、環島食堂、灣華食堂等。
三、項目概況:
1.資金來源:已落實
2.項目內容:后勤設備維護、維保、清洗,主要內容詳見工程量清單。
3.本項目建設預估工期計劃如下:
項目計劃啟動日期:2024年7月30日(具體開工時間以業主書面通知為準);
項目計劃截止日期:2025年12月31日。
4.采購控制價為:人民幣 750,728.00元。(其中:維保清單部分的采購控制價為:人民幣443,875.00元,設備零配件維修部分的采購控制價為:人民幣306,853.00元 )供應商的投標報價不得低于其成本價或高于采購控制價(包括各分項的采購控制價),否則其投標將被否決。
5.日常固定清洗項目和定期維修產生的費用為總價包干,零部件更換為單價包干,按實際支付。累計支付金額達到合同含稅總限價時止。上述兩種情況以先到達者為止。
四、供應商資格條件:
1、供應商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的獨立法人。供應商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法人營業執照或各級政府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機關頒發的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按國家法律經營,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處于有效期。
與采購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采購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報價;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報價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采購項目投標。
2、業績要求:
供應商近五年(自本項目比選公告發布之日起往前順推)須獨立承擔過至少1項合同金額大于或等于人民幣15萬元的后勤設備設施維修維保服務項目。
注:
(1)“承擔過”是指:所承擔的項目正在實施中或所承擔的項目已完成驗收或投產使用。
(2)項目時間的認定:
①正在實施的項目:以中標通知書發出時間或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如同時提供了中標通知書和合同,則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
②已完成的項目:以竣工驗收報告或投產使用的相關證明材料(或業主出具的證明材料)中注明的時間為準(如同時提供了竣工驗收報告和投產使用的相關證明材料(或業主出具的證明材料),則以竣工驗收報告時間為準)。
(3)業績證明材料:
①正在實施的項目相關證明材料須包括:中標通知書(如有)、合同關鍵頁(以合同簽訂時間計算,須體現其業績內容、合同金額、合同簽訂時間以及甲乙雙方蓋章簽字頁);
②已完成的項目相關證明材料須包括:中標通知書(如有)、合同關鍵頁(以合同簽訂時間計算,須體現其業績內容、合同金額、合同簽訂時間以及甲乙雙方蓋章簽字頁)、驗收報告或投產使用的相關證明材料(或業主出具的證明材料)。
供應商需提供上述資料的復印件并加蓋供應商單位公章;如果上述資料未能清晰反映有關特征及必要信息的,還需提供由業主出具的加蓋業主單位公章的證明材料原件或復印件(復印件須加蓋供應商單位公章)。
4、信譽要求
4.1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4.2沒有受到取消投標資格的行政處罰。(此處所指的“處罰”,是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作出的有關取消投標資格的行政處罰,且該行政處罰信息已按照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公開,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報等形式或依據規范性文件對響應單位參與投標資格作出的限制,不屬于此處所指的“處罰”范疇)。
4.3在最近五年內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行為、沒有發生重大工程質量問題或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此處“騙取中標”是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所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中所認定的違法行為;“嚴重違約及重大工程質量問題或重大安全生產事故”則以司法、仲裁機構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認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質量問題或“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認定的“重大”事故等級達到《關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工作的通知》和《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的標準;“最近五年”是指該項目比選公告發出之日起往前順推五年,以《行政處罰決定書》或司法、仲裁機構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時間為準)
4.4根據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啟用執行聯動機制決定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的要求,供應商若為名單上的失信被執行人,將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單,且不得參加本項目比選。
4.5供應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記錄失信被執行人或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或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以招標代理機構于比選截止日當天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詢結果為準,如相關失信記錄已失效,供應商需提供相關證明資料】。
5、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報價。
五、比選文件的獲取:
1.時間:2024年7月10日至2024年7月16日,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7:00:00 (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2.地點:廣東省機電設備招標中心有限公司網站【電子交易平臺2.0】(http://gmeetc.gdebidding.com/ebidding/#/login)。
3.獲取方式:本項目在廣東省機電設備招標中心有限公司平臺進行招標公告發布。參與網上購標/投標的單位在領購招標文件前,請前往【電子交易平臺2.0】(http://gmeetc.gdebidding.com/ebidding/#/login)進行注冊/登錄,操作步驟詳見http://gmeetc.gdebidding.com/gmeetc/help-center。
4.線上領購流程:
①登錄后選擇“項目管理”-“我要參與”,選擇對應項目并點擊“立即參與”-“購買文件”;
②根據實際情況,填寫具體信息,通過聚合支付(微信、支付寶、銀聯)的方式完成購買手續,文件售后概不退換。
③購標訂單完成后,投標人可登錄【電子交易平臺2.0】,在“項目管理→我的訂單”,具體項目訂單詳情頁下載電子發票。電子發票一般是訂單支付完成后5個工作日內開具。
5.售價:300元(人民幣)。文件均按標段進行計價出售,供應商成功購標后,自行下載文件。文件一經售出不得退還。
六、響應文件接收開始時間:2024年7月24日09時00分。
響應文件接收截止時間:2024年7月24日09時30分。
七、響應文件送達地點:廣東省機電設備招標中心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開標2室(詳細地址:佛山市禪城區季華四路115號宏宇國金大廈B座903單元)。
八、開標時間:2024年7月24日09時30分。
九、發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比選公告同時在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 以及廣東省機電設備招標中心有限公司網等法定媒體發布。公告內容和時間不一致時,以廣東省機電設備招標中心有限公司網發布的為準。
十、聯系方式
采購人:佛山市地鐵運營有限公司
聯系人:李工、柯工
采購代理機構:廣東省機電設備招標中心有限公司
聯系人:鄧工
聯系電話:0757-83219255、0757-82907701
2024年7月9日
gdeb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