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系統內評標辦法設置-詳細評審參數-其他因素-“類似項目業績”:由“提供一個近5年內已完成或正在實施的類似項目業績得2分,每增加一個加1分,滿分為3分。(證明材料:提供合同復印件或掃描件。)注:1、近3年指2019年7月1日至開標截止時?!弊兏鼮椤疤峁┮粋€近5年內已完成或正在實施的類似項目業績得2分,每增加一個加1分,滿分為3分。(證明材料:提供合同復印件或掃描件。)注:1、近5年指2019年7月1日至開標截止時?!?。其他細微更正請以最新發布的澄清文件及相關附件內容為準。發布:ztb.guizhou.g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