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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項目基本情況原公告的采購項目編號:N5101122024000341
原公告的采購項目名稱:安保項目采購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項:采購公告
更正原因: 更正部分技術參數更正內容:
序號
變更項
原招標技術要求
變更為
1
第三章 3.2.技術要求
★七、商務要求
1.服務期限:本項目一采三年,合同一年一簽,考核合格后續簽下一年合同。
2.服務地點:龍泉驛區范圍內采購人指定地點
3.考核(驗收)標準和方法:(1)驗收組織方式:自行驗收;
(2)是否邀請本項目其他供應商:否;
(3)是否邀請專家:否;
(4)是否邀請服務對象:是;
(5)是否邀請第三方檢測機構:否;
(6)驗收程序:分段/分期驗收;
(7)驗收時間:供應商提出驗收申請之日起10日內組織驗收。
(8)技術驗收內容:包括采購內容、具體技術參數指標(技術服務要求)、商務條件、后續服務等涉及本項目的所有內容。
(9)商務驗收內容: 9.1驗收時如發現所提供的服務不符合標準及合同規定之情形者,采購人應做出詳盡的現場記錄,或由采購雙方簽署備忘錄,此現場記錄或備忘錄可用作補充、缺失和整改的有效證據,由此產生的時間延誤與有關費用由供應商承擔,驗收期限相應順延; 9.2如驗收合格,雙方簽署驗收報告; 9.3項目驗收結果合格的,供應商憑《驗收報告》辦理相關手續;驗收不合格且拒不整改的,將不予支付采購資金,還可能上報本項目同級財政部門按照政府采購法律法規等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罰;
(10)驗收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以及磋商文件的質量要求和技術指標(包括每一項技術和商務要求的履約情況)、供應商的響應文件及承諾與本合同約定標準進行驗收;采購雙方如對質量要求和技術指標的約定標準有相互抵觸或異議的事項,由采購人在國家有關規定、采購文件、響應文件及承諾與采購合同約定中按質量要求和技術指標比較優勝的原則確定該項的約定標準進行驗收;
(11)履約驗收其他事項:其他未盡事宜應嚴格按照《財政部關于進一步加強政府采購需求和履約驗收管理的指導意見》(財庫〔2016〕205號)、《政府采購需求管理辦法》((財庫〔2021〕22號)及磋商文件相關規定組織驗收。
4.支付方式:每月考核合格后,供應商向采購人開具正規發票,采購人每月通過銀行轉賬的形式支付安保費用。具體以合同約定,達到付款條件起10 日內,支付合同總金額的 8.5%。
每月考核合格后,供應商向采購人開具正規發票,采購人每月通過銀行轉賬的形式支付安保費用。具體以合同約定,達到付款條件起10 日內,支付合同總金額的 8.5%。
每月考核合格后,供應商向采購人開具正規發票,采購人每月通過銀行轉賬的形式支付安保費用。具體以合同約定,達到付款條件起10 日內,支付合同總金額的 8.5%。
每月考核合格后,供應商向采購人開具正規發票,采購人每月通過銀行轉賬的形式支付安保費用。具體以合同約定,達到付款條件起10 日內,支付合同總金額的 8.5%。
每月考核合格后,供應商向采購人開具正規發票,采購人每月通過銀行轉賬的形式支付安保費用。具體以合同約定,達到付款條件起10 日內,支付合同總金額的 8.5%。
每月考核合格后,供應商向采購人開具正規發票,采購人每月通過銀行轉賬的形式支付安保費用。具體以合同約定,達到付款條件起10 日內,支付合同總金額的 8.5%。
每月考核合格后,供應商向采購人開具正規發票,采購人每月通過銀行轉賬的形式支付安保費用。具體以合同約定,達到付款條件起10 日內,支付合同總金額的 8.5%。
每月考核合格后,供應商向采購人開具正規發票,采購人每月通過銀行轉賬的形式支付安保費用。具體以合同約定,達到付款條件起10 日內,支付合同總金額的 8.5%。
每月考核合格后,供應商向采購人開具正規發票,采購人每月通過銀行轉賬的形式支付安保費用。具體以合同約定,達到付款條件起10 日內,支付合同總金額的 8.5%。
每月考核合格后,供應商向采購人開具正規發票,采購人每月通過銀行轉賬的形式支付安保費用。具體以合同約定,達到付款條件起10 日內,支付合同總金額的 8.5%。
每月考核合格后,供應商向采購人開具正規發票,采購人每月通過銀行轉賬的形式支付安保費用。具體以合同約定,達到付款條件起10 日內,支付合同總金額的 8.5%。
每月考核合格后,供應商向采購人開具正規發票,采購人每月通過銀行轉賬的形式支付安保費用。具體以合同約定,達到付款條件起10 日內,支付合同總金額的 6.5%。
注:每次付款前,供應商須向采購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增值稅發票及憑證資料后進行支付結算,付款方式均采用公對公的銀行轉賬,采購人接受轉賬的開戶信息以合同載明的為準。如因供應商未按照要求提供合法有效的發票導致逾期付款的,不視為采購人違約,采購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2)合同總價已包括工作人員工資報酬、社會保險費用、服務費、保安員意外傷害保險、服裝、稅金等以及所有相關費用。。
5.違約責任及解決爭議的方法
(1)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必須遵守本合同并執行合同中的各項規定,保證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如因乙方工作人員在履行職務過程中的的疏忽、失職、過錯等故意或者過失原因給甲方造成損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財產損失、由此而導致的甲方對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責任等,乙方對此均應承擔全部的賠償責任。
(2)不可抗力事件處理
2.1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不能履行合同,則合同履行期可延長,其延長期與不可抗力影響期相同。
2.2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應立即通知對方,并寄送有關權威機構出具的證明。
2.3不可抗力事件延續120天以上,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確定是否繼續履行合同。
(3)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在執行本合同中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端,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在60天內不能達成協議時,應提交成都仲裁委員會仲裁。
仲裁裁決應為最終決定,并對雙方具有約束力。除另有裁決外,仲裁費應由敗訴方負擔。在仲裁期間,除正在進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繼續執行。
6.其他要求
(1)為保障項目服務質量,供應商應具有類似項目履約經驗。
(2) 為保障項目服務質量,供應商應針對本項目提供安保管理服務方案(包含①安保管理服務理念和目標;②安保團隊組織架構;③安保管理制度) 、安全保衛服務方案(包含①治安防范;②設備設施的安全保衛;③安全文明保障措施;④重大活動的安全警戒;⑤秩序維護)、應急預案(包含①突發事件的應對;②處置預案編制等)、安保演練方案(包含①日常安全教育培訓;②防爆演練;③消防演練培訓)。
(3)為保障項目服務質量,供應商所配備的安保人員中需有退伍(轉業)軍人。
(4)具體考核方案,簽訂合同時約定。
七、商務要求
1.服務期限:本項目一采三年,合同一年一簽,考核合格后續簽下一年合同。
★2.服務地點:龍泉驛區范圍內采購人指定地點
3.考核(驗收)標準和方法:(1)驗收組織方式:自行驗收;
(2)是否邀請本項目其他供應商:否;
(3)是否邀請專家:否;
(4)是否邀請服務對象:是;
(5)是否邀請第三方檢測機構:否;
(6)驗收程序:分段/分期驗收;
(7)驗收時間:供應商提出驗收申請之日起10日內組織驗收。
(8)技術驗收內容:包括采購內容、具體技術參數指標(技術服務要求)、商務條件、后續服務等涉及本項目的所有內容。
(9)商務驗收內容: 9.1驗收時如發現所提供的服務不符合標準及合同規定之情形者,采購人應做出詳盡的現場記錄,或由采購雙方簽署備忘錄,此現場記錄或備忘錄可用作補充、缺失和整改的有效證據,由此產生的時間延誤與有關費用由供應商承擔,驗收期限相應順延; 9.2如驗收合格,雙方簽署驗收報告; 9.3項目驗收結果合格的,供應商憑《驗收報告》辦理相關手續;驗收不合格且拒不整改的,將不予支付采購資金,還可能上報本項目同級財政部門按照政府采購法律法規等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罰;
(10)驗收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以及磋商文件的質量要求和技術指標(包括每一項技術和商務要求的履約情況)、供應商的響應文件及承諾與本合同約定標準進行驗收;采購雙方如對質量要求和技術指標的約定標準有相互抵觸或異議的事項,由采購人在國家有關規定、采購文件、響應文件及承諾與采購合同約定中按質量要求和技術指標比較優勝的原則確定該項的約定標準進行驗收;
(11)履約驗收其他事項:其他未盡事宜應嚴格按照《財政部關于進一步加強政府采購需求和履約驗收管理的指導意見》(財庫〔2016〕205號)、《政府采購需求管理辦法》((財庫〔2021〕22號)及磋商文件相關規定組織驗收。
4.支付方式:每月考核合格后,供應商向采購人開具正規發票,采購人每月通過銀行轉賬的形式支付安保費用。具體以合同約定,達到付款條件起10 日內,支付合同總金額的 8.5%。
每月考核合格后,供應商向采購人開具正規發票,采購人每月通過銀行轉賬的形式支付安保費用。具體以合同約定,達到付款條件起10 日內,支付合同總金額的 8.5%。
每月考核合格后,供應商向采購人開具正規發票,采購人每月通過銀行轉賬的形式支付安保費用。具體以合同約定,達到付款條件起10 日內,支付合同總金額的 8.5%。
每月考核合格后,供應商向采購人開具正規發票,采購人每月通過銀行轉賬的形式支付安保費用。具體以合同約定,達到付款條件起10 日內,支付合同總金額的 8.5%。
每月考核合格后,供應商向采購人開具正規發票,采購人每月通過銀行轉賬的形式支付安保費用。具體以合同約定,達到付款條件起10 日內,支付合同總金額的 8.5%。
每月考核合格后,供應商向采購人開具正規發票,采購人每月通過銀行轉賬的形式支付安保費用。具體以合同約定,達到付款條件起10 日內,支付合同總金額的 8.5%。
每月考核合格后,供應商向采購人開具正規發票,采購人每月通過銀行轉賬的形式支付安保費用。具體以合同約定,達到付款條件起10 日內,支付合同總金額的 8.5%。
每月考核合格后,供應商向采購人開具正規發票,采購人每月通過銀行轉賬的形式支付安保費用。具體以合同約定,達到付款條件起10 日內,支付合同總金額的 8.5%。
每月考核合格后,供應商向采購人開具正規發票,采購人每月通過銀行轉賬的形式支付安保費用。具體以合同約定,達到付款條件起10 日內,支付合同總金額的 8.5%。
每月考核合格后,供應商向采購人開具正規發票,采購人每月通過銀行轉賬的形式支付安保費用。具體以合同約定,達到付款條件起10 日內,支付合同總金額的 8.5%。
每月考核合格后,供應商向采購人開具正規發票,采購人每月通過銀行轉賬的形式支付安保費用。具體以合同約定,達到付款條件起10 日內,支付合同總金額的 8.5%。
每月考核合格后,供應商向采購人開具正規發票,采購人每月通過銀行轉賬的形式支付安保費用。具體以合同約定,達到付款條件起10 日內,支付合同總金額的 6.5%。
注:每次付款前,供應商須向采購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增值稅發票及憑證資料后進行支付結算,付款方式均采用公對公的銀行轉賬,采購人接受轉賬的開戶信息以合同載明的為準。如因供應商未按照要求提供合法有效的發票導致逾期付款的,不視為采購人違約,采購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2)合同總價已包括工作人員工資報酬、社會保險費用、服務費、保安員意外傷害保險、服裝、稅金等以及所有相關費用。。
5.違約責任及解決爭議的方法
(1)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必須遵守本合同并執行合同中的各項規定,保證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如因乙方工作人員在履行職務過程中的的疏忽、失職、過錯等故意或者過失原因給甲方造成損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財產損失、由此而導致的甲方對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責任等,乙方對此均應承擔全部的賠償責任。
(2)不可抗力事件處理
2.1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不能履行合同,則合同履行期可延長,其延長期與不可抗力影響期相同。
2.2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應立即通知對方,并寄送有關權威機構出具的證明。
2.3不可抗力事件延續120天以上,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確定是否繼續履行合同。
(3)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在執行本合同中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端,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在60天內不能達成協議時,應提交成都仲裁委員會仲裁。
仲裁裁決應為最終決定,并對雙方具有約束力。除另有裁決外,仲裁費應由敗訴方負擔。在仲裁期間,除正在進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繼續執行。
6.其他要求
(1)為保障項目服務質量,供應商應具有類似項目履約經驗。
(2) 為保障項目服務質量,供應商應針對本項目提供安保管理服務方案(包含①安保管理服務理念和目標;②安保團隊組織架構;③安保管理制度) 、安全保衛服務方案(包含①治安防范;②設備設施的安全保衛;③安全文明保障措施;④重大活動的安全警戒;⑤秩序維護)、應急預案(包含①突發事件的應對;②處置預案編制等)、安保演練方案(包含①日常安全教育培訓;②防爆演練;③消防演練培訓)。
(3)為保障項目服務質量,供應商所配備的安保人員中需有退伍(轉業)軍人。
(4)具體考核方案,簽訂合同時約定。
2
第六章響應文件格式
格式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
刪除該描述
其他內容不變
更正日期:2024年10月11日
三、其他補充事項本項目實行電子化采購,使用的電子化交易系統為:四川省政府采購一體化平臺的項目電子化交易系統(以下簡稱“交易系統”),登錄地址:四川政府采購網(www.ccgp-sichuan.gov.cn)首頁供應商用戶登錄入口。供應商應當按照以下要求,參與本次電子化采購活動。 一、供應商應當在四川政府采購網-辦事指南查看四川省政府采購一體化平臺(以下簡稱“采購平臺”)操作規范,并嚴格按照操作規范要求進行系統操作。供應商參與本項目電子化采購活動的范圍主要包括:獲取招標文件,編制、簽章、加密并提交投標文件,參加開標、解密投標文件和電子評標,簽訂采購合同等。 二、供應商應當使用納入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四川省)數字證書互認范圍的數字證書和電子印章,參加本項目電子化采購活動;已按規定辦理數字證書和電子印章的供應商,按照采購平臺操作規范進行身份信息綁定、權限設置和系統操作。未辦理互認的數字證書和電子印章的供應商,可在四川省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網-辦事指南或者四川政府采購網-辦事指南查詢辦理渠道。 供應商使用數字證書登錄采購平臺進行的一切系統操作和加蓋電子印章確認的電子文書資料,均屬于供應商真實意思表示,供應商對其系統操作行為和電子印章確認事項承擔法律責任。 供應商應當加強數字證書和電子印章的日常校驗和保管,確保在參加采購活動期間能夠正常使用,嚴格授權管理,防止非授權操作。 三、供應商應當自行準備電子化采購所需的計算機終端、軟硬件及網絡環境,承擔因準備不足產生的不利后果。 四、采購平臺技術支持: 在線客服:通過四川政府采購網-在線客服進行咨詢 400服務電話:4001600900 CA及簽章服務電話:通過四川政府采購網-辦事指南進行查詢 五、備案編號: 51011224210200009250[2024]01527 本項目采購預算:1,150,000.00 元。 本項目最高限價:1,150,000.00 元。 監督單位:成都市龍泉驛區財政局。聯系電話:028-84636986。
為助力解決政府采購中標人資金不足、融資難、融資貴的困難,促進供應商依法誠信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根據《關于進一步提高政府采購透明度和采購效率相關事項的通知》(財辦庫〔2023〕243號)《四川省財政廳關于推進四川省政府采購供應商信用融資工作的通知》(川財采﹝2018﹞123號)規定,有融資需求的供應商可登錄四川政府采購網—金融服務平臺,選擇符合自身情況的“政采貸”銀行及其產品,憑項目中標結果、中標通知書等信息在線向銀行提出貸款意向申請、查看貸款審批情況等。
四、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名稱:成都市龍泉驛區人民政府十陵街道辦事處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龍泉驛區十陵街道下街67號
聯系方式:84870343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名稱:成都眾望云商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市本級成都市武侯區金履一路218號2棟10樓1002號
聯系方式:028-60802236
3.項目聯系方式項目聯系人:任女士
電話:028-60802236
成都眾望云商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1日
編輯:ggzyjy.sc.g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