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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遺1
各潛在投標人:
玄灘鎮市政基礎設施提升工程施工一個標段補遺內容如下:
1、原: 3.1.1 資質條件:
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
更改為: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
2、原: 3.1.3 項目經理的資格要求:
?項目經理(項目負責人)資格:建筑工程(注冊專業)二級及以上(級別)建造師,具有省級及以上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證),/(業績要求),須為本單位人員(若為聯合體投標,須為聯合體牽頭人人員)。
更改為:?項目經理(項目負責人)資格:市政公用工程(注冊專業)二級及以上(級別)建造師,具有省級及以上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證),/(業績要求),須為本單位人員(若為聯合體投標,須為聯合體牽頭人人員)。
3、原: 技術負責人的資格要求:
?具有建筑工程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或者與項目經理要求相同的專業和等級的建造師;
更改為:
?具有市政工程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或者與項目經理要求相同的專業和等級的建造師;
瀘縣玄灘鎮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31日
編輯:ggzyjy.sc.go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