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空勤康復療養項目談判公告
|
|||||||||||||||||||||||||||||
中國國際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空勤康復療養項目采用競爭性談判方式進行采購,誠邀符合條件的供應商報名參加。 | |||||||||||||||||||||||||||||
一、項目內容: | |||||||||||||||||||||||||||||
(一)項目名稱:空勤康復療養項目 | |||||||||||||||||||||||||||||
(二)項目編號:CGXM-CQB-E-202417314 | |||||||||||||||||||||||||||||
(三)資金來源:企業自籌 | |||||||||||||||||||||||||||||
(四)項目地點:重慶市·市轄區 | |||||||||||||||||||||||||||||
(五)項目需求: | |||||||||||||||||||||||||||||
一、功能目標 為參加強制療養的空勤人員提供專業的療養服務,促進療養人員身心健康。 二、需執行的標準規范 供應商經營狀況良好,可提供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資質文件: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食品經營許可證、特種行業許可證,以及消防安全檢查合格證(意見書)等相關資質。 三、采購產品具體要求 (一)供應商服務內容及相關設施條件 1.供應商應提供集住宿、餐飲、療養為一體的療養服務。 2.應具備定制國航專屬強制療養服務方案的條件,包含飛行人員體格檢查、健康數據跟蹤、慢性病及疾病矯治、營養衛生及體育鍛煉等康養計劃。療養方案天數7天。 3.派專人負責療養人員的管理工作,負責療養人員在療養期間的安全和服務。 4.療養服務項目應盡可能覆蓋以下類型: (1)運動類:如多場景徒步活動、恒溫游泳、器械運動、乒乓球、沙狐球、桌球、太極、瑜伽等體育休閑運動; (2)心理調適類:如傳統養生體驗課程、頌缽療愈課程、茶道課程、冥想課程、心理咨詢、疏導等; (3)康復類:如推拿按摩、傳統針灸,慢性病矯治、亞健康調理、功能性復健等; (4)養生類:如森林浴、溫泉水療、SPA理療、精油理療、芳香理療等; (5)營養指導:如膳食搭配、飲食習慣矯正等; (6)健康宣教及健康觀察等。 以上項目具體實施可根據療養地環境及設施以及飛行員身體情況動態實時調整。 5.應提供健康講座場所(配備投影儀或其他大屏顯示設備)、體檢場所(配備血壓儀、體重秤等常規體檢設施設備),并能夠根據具體方案提供其他所涉及項目對應的場地場所、設施設備,能按專業化的要求配置相應資質的療養服務人員。 6.配備專業的營養師,具備豐富的慢性病營養膳食知識,能夠根據療養人員的身體狀況,制定科學合理的營養膳食計劃。 (二)其他基礎條件 1.療養點需位于重慶所轄區域范圍內,并且與以自然風光、休閑康養為主要游覽項目的3A級或以上級別的旅游景區位于同一區(縣)級行政區(具體以重慶市文化和旅游發展委員會最新公布的重慶市A級旅游景區名單為準)。 2.供應商酒店星級或裝修標準應為四星級或同等檔次以上,具備較強的接待能力,提供的療養點住宿客房總數不少于30間,供療養人員療養使用的客房面積每間不小于20平方米(不含衛生間);房間內配備軟墊床、空調、彩電和高級家具,有不間斷電源插座及免費WIFI服務;每間房間配送水果一份,礦泉水2瓶;衛生間內有浴缸或淋浴間,有抽水馬桶、梳妝臺(配面盆、梳妝鏡和必要的盥洗用品),24小時冷、熱水供應;有內外遮光窗簾,房間隔音良好。 3.有滿足康復療養所需要的良好的綠化和周邊環境,餐飲設施、安全設施、客房設施完善。 4.專人專用,安排專門人員負責療養人員的服務管理工作,保證療養人員在療養過程中的人身、財產安全。 5.就醫便利,30分鐘車程內有二級(含)以上綜合醫療機構,或單獨配備符合要求的基礎醫療及急救團隊,提供免費接送醫服務。 6.用車要求: (1)服務相關用車必須是5年以內新車,并由10年駕齡以上經驗豐富的專職司機負責; (2)車人雙方均需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的上路、運營、運行條件; (3)相關車輛除基礎交強險外,還應該購買全額三者險、乘員險等商業保險,確保覆蓋乘員交通安全需求。 7.保險:為每位參加療養的人員購買不低于30萬元的人身意外險。 (三)供應商資質 1.正規營業執照及國家認可的行業資質。 2.良好的稅收、社保、信譽記錄,三年內無重大違法記錄。 3.衛生許可證、食品經營許可證、特種行業許可證,以及消防安全檢查合格證(意見書)等相關資質。 4.供應商需要有一定的周轉資金,以確保其能正常運營和持續發展。 5.供應商應具備健全的管理規范、服務規范及操作標準,具備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程序;餐廳設置合理,有食品安全管理機制。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專業技術能力,具有固定的生產或經營場所和一定數量的專業技術人員。 7.非中航集團黑名單供應商,非中航集團禁止交易企業名單內的供應商,近3年內參加中航集團采購項目中未出現過不良行為。 四、驗收標準 參照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價格,以及實際參與療養的人員數量進行驗收。 五、建議合同期限 3年。 |
|||||||||||||||||||||||||||||
二、供應商資格要求: | |||||||||||||||||||||||||||||
|
|||||||||||||||||||||||||||||
三、報名要求: | |||||||||||||||||||||||||||||
(一)未在中國航空集團有限公司采購管理平臺(網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注冊的供應商應先進行注冊并按要求完善注冊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時間前完成注冊審核并報名。 | |||||||||||||||||||||||||||||
(二)采購公告發布時間為2024年11月08日至2024年11月14日23時59分00秒 (北京時間,下同),請有意愿參加本項目競爭性談判且完成平臺注冊的供應商,務必在采購公告截止時間前,登錄中國航空集團有限公司采購管理平臺(網址:https://pur.airchina.com.cn)進行報名、遞交報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時間前遞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報名材料的供應商無法通過報名資格審查、不具備參與項目資格。 | |||||||||||||||||||||||||||||
(三)報名材料 | |||||||||||||||||||||||||||||
|
|||||||||||||||||||||||||||||
四、談判文件的獲取 | |||||||||||||||||||||||||||||
(一)報名合格的供應商在平臺進行供應商準入,按要求提供供應商準入材料,經審批通過后列入供應商庫。已在庫內的供應商不用再提交準入申請。(二)請報名合格的供應商按后續接到文件發放通知后立即登錄中國航空集團有限公司采購管理平臺(網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按規定時間下載談判文件,過時將無法下載。 | |||||||||||||||||||||||||||||
五、響應文件編制 | |||||||||||||||||||||||||||||
供應商應嚴格按照談判文件要求制作、密封響應文件。 | |||||||||||||||||||||||||||||
六、響應文件遞交 | |||||||||||||||||||||||||||||
供應商應嚴格按照談判文件規定的時間、地點遞交響應文件。 | |||||||||||||||||||||||||||||
七、談判相關事宜 | |||||||||||||||||||||||||||||
供應商按照談判文件規定參加本項目的競爭性談判,具體談判流程及要求詳見談判文件。 | |||||||||||||||||||||||||||||
八、發布公告的媒介 | |||||||||||||||||||||||||||||
本項目采購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采購)在中國航空集團有限公司采購管理平臺(http://pur.airchina.com.cn)、國航官網(www.airchina.com.cn)、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國采購與招標網(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同時發布。 | |||||||||||||||||||||||||||||
九、聯系方式 | |||||||||||||||||||||||||||||
采購人:中國國際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 |||||||||||||||||||||||||||||
聯系人:劉翔 | |||||||||||||||||||||||||||||
聯系人電話:023-67824164 | |||||||||||||||||||||||||||||
聯系人電子郵箱:cqliuxiang@airchina.com | |||||||||||||||||||||||||||||
系統操作問題的咨詢,可撥打中國航空集團采購管理平臺系統技術支持客服電話,詳見平臺首頁(網址:https://pur.airchina.com.cn)。 | |||||||||||||||||||||||||||||
十、其他 | |||||||||||||||||||||||||||||
(一)請供應商嚴格按照報名時間及報名材料要求遞交報名材料,報名不通過則將不具備參與項目資格。 (二)所有報名材料均需加蓋公章,并制作成PDF文件。 (三)請供應商認真閱讀《“不良行為供應商”的相關管理規定》,規范參與本項目的各項采購活動。 (四)參與本項目的供應商或利益相關者認為本項目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于公告截止日前提出質疑。質疑須實名制,并應當有明確的請求和必要的證明材料。質疑聯系方式,詳見《質疑聯系渠道》。 (五)供應商提出質疑應當提交質疑函。質疑函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質疑函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質疑人全稱、地址、郵政編碼等; 2.被質疑采購項目的名稱和編號; 3.被質疑人及與質疑事項有關的當事人全稱; 4.質疑的具體事項,包括請求及主張、事實、理由和法律依據; 5.有效、合法的證據材料及正當合法的來源渠道說明; 6.有效聯系人和聯系方式(手機、座機、傳真); 7.提出質疑的日期; 8.其他需要說明的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