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4-4(R2304)號地塊開發項目工程總承包招標公告
一、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2023-4-4(R2304)號地塊開發項目已由鎮江市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以鎮政服[2024]24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鎮江市國鴻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建設資金來自企業自籌,項目出資比例為100%。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2023-4-4(R2304)號地塊開發項目的工程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二、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
2.1.1建設地點:黃山北路以東、中山西路以北。
2.1.2建設規模:本項目總建筑面積約149755.3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積約 103557.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積約46198.31平方米,包括住宅面積約98539.78平方米;商業及配套用房面積約5017.22平方米(含商業、物業經營用房、物業辦公用房、郵政服務用房、消控室、監控室、燃氣調壓站、電信交接機房、配電房、開閉所、給水泵房、垃圾收集點、門衛、公共廁所等)。住宅主樓地下1層,考慮非機動車庫;住宅單體最大建筑面積不超過6900平方米。主要建設內容為住宅樓、地下車庫、人防工程及相關配套設施。
2.1.3合同估算價:85110萬元。
2.1.4工期要求:
總工期要求:942日歷天。
計劃設計開工日期:2024年12月28日,計劃施工開工日期2025年01月28日,
計劃工程竣工日期:2027年07月28日
2.1.5 質量要求:
(1)設計要求的質量標準:符合國家和地方設計技術規范、標準及規程要求,并且滿足發包人要求,確保通過相關部門審查。
(2)施工要求的質量標準:符合設計圖紙及國家有關標準規范要求,工程質量達到國家及行業現行施工驗收規范合格標準。
(3)采購要求的質量標準:工程所有物資(工程相關的物資材料)采購質量需符合有關標準規范的要求,合格率達到100%。
2.2招標范圍:本項目設計(含方案設計、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后續設計服務)、材料設備采購、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驗收合格以及質量保修期內保修等工程總承包項目的全部工作。
(1)工程設計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項目紅線范圍內的方案及規劃設計、方案深化設計、施工圖設計、基坑支護設計、場地內永久性擋土墻設計、建筑、結構(含樁基、裝配式)、智能化、鋼結構、幕墻、節能、太陽能、給排水、電氣、暖通、消防、人防設計(含人防平戰轉換設計)、住宅(包含一層及電梯前廳公共部位裝修設計)及地下室公區精裝設計、物業管理用房裝修設計、標識標牌設計、車位劃線及導向牌設計、小區大門及門衛設計、小區配電房(不含電力專項工藝設計)、PC深化及拆分、地庫BIM設計、地下車庫抗震支架、樓宇亮化等專項的設計;項目范圍內市政道路設計、室外管綜及所有管線(雨污水、給水、灌溉、消防、強弱電、路燈、通訊和廣電管溝)、圍墻、景觀綠化、綠建、海綿城市、交通評估、日照計算、通信設計等。供電局設計范圍以外的室外強電、自來水公司設計范圍以外的室外給水等。設計總包管理、設計全過程后續跟蹤服務、配合規劃報建手續,施工圖審圖,人防審圖等全過程后續跟蹤服務等相關服務項目;項目各項手續辦理過程中,所需相關設計圖紙及資料的送審、協調及蓋章等工作均由設計人完成,發包人在此工作中給予相應配合(提供發包單位資料、蓋取發包單位公章)。現場技術服務與指導等與設計相關的所有工作以及在工程實施過程中工程規模的調整及各種變更均屬本次設計范圍,所有的設計費用包含在此次報價中(包括但不限于評審費、專家論證費、會務費、會場租賃費、設計駐場費及其他一切費用)具體要求詳見設計任務書。
(2)施工:本項目建設所需要的一切與項目相關的所有施工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拆除紅線范圍內地下隱蔽障礙物及地表踏勘現場需要拆除的障礙物、場地平整、土石方、樁基(包括試樁)、基坑支護、土建及安裝(地上及地下建筑,含人防地下室)、水電、消防(含室外消防)、電梯采購及安裝、太陽能采購及安裝、運動器械、充電樁、樓宇亮化、通風、智能化、人防工程、外墻保溫和涂料、幕墻、門窗、進戶門工程、防火門工程、欄桿工程、防水工程、地坪工程、室內公共部位裝修(不含售樓處精裝修及外場)、物業管理用房裝修、變配電、室外綜合管網、室外給排水及消防、室外綠化灌溉、室外火災報警、供電配套(包含從環網井接入)、自來水配套(不含增壓費)、燃氣配套、通信配套、智能信報箱、室外道路、景觀鋪裝、綠化、小區路燈、小區圍墻、大門及門衛、標識標牌、道路劃線、海綿工程及其他配套設施等,以及調試、預驗收和竣工驗收、項目移交、專項手續辦理(包括但不限于正式水、電、燃氣等)、維護保修、直至竣工驗收合格以及質量保修期內保修等本項目工程總承包的全部工作。具體以發包人要求為準。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應當具備的資格條件:
(1)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
(2)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
(3)企業沒有因詐騙中標或者嚴重違約以及發生重大工程質量、安全生產事故等問題,被有關部門暫停投標資格并在暫停期內的;
(4)投標人應當同時具有下列工程設計資質和施工資質:
(A)設計資質:具備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者具備【工程設計建筑行業甲級或者具備工程設計建筑行業(建筑工程)甲級設計資質】;
(B)施工資質:具備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并取得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2投標人擬派工程總承包項目負責人應當具有下列注冊執業資格之一:注冊建筑師一級或注冊一級建造師(建筑工程)。
投標人擬委派的工程總承包項目負責人可以兼任施工負責人或設計負責人,若為聯合體投標的,工程總承包項目負責人必須為聯合體中單位的在職人員。
3.2.1投標人擬派總承包項目負責人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總承包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
(2)總承包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工程項目上,任“工程總承包中的總承包項目負責人”或者“施工工程中的項目負責人”職務。
(3)總承包項目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4)工程總承包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工程總承包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工程總承包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或工程總承包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模在工程總承包項目負責人執業范圍之內。
(5)工程總承包項目負責人如為注冊建造師,須同時具有有效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
3.3項目管理機構:
3.3.1投標人擬派設計負責人須具有注冊一級建筑師資質;
3.3.2投標人擬派設計負責人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設計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
(2)設計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3.3.3投標人擬派施工負責人須具有注冊一級建造師(建筑工程)資質,同時具有有效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
3.3.4擬派施工負責人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施工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
(2)施工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工程項目上,任“工程總承包中的總承包項目負責人”或者 “施工工程中的項目負責人”職務。
(3)施工負責人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4)施工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施工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施工負責人解鎖手續,或施工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模在施工負責人執業范圍之內。
3.4須提供工程總承包項目負責人和施工負責人和設計負責人社會保險證明(2024年10月)(高等院校、科研機構、軍事管理等部門從事工程設計、施工的技術人員不能提供養老保險證明的,由所在單位上級人事主管部門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
注:①如投標人注冊所在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明確的最大查詢期與招標文件規定的月份不一致時,須提供相應的文件規定;②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和施工負責人和設計負責人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無需提供養老保險證明材料;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和施工負責人和設計負責人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出具的退休證明材料。
3.5投標人及擬派總承包項目負責人應具備其他要求:
(1)工程總承包項目負責人應當承擔過以下類似工程業績之一:
(A)工程總承包業績要求:2019年11月01日(含)以來,工程總承包項目負責人承擔過單項合同總建筑面積89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廠房、倉儲除外)的工程總承包業績,且擔任工程總承包項目負責人。(須提供中標通知書(直接發包的項目提供直接發包證明)、合同、竣工驗收證明,三者缺一不可。時間以竣工驗收證明材料上的竣工驗收合格時間為準、建筑面積以合同或竣工驗收證明材料為準(如面積不一致,解釋先后順序依次為竣工驗收證明材料-合同)。如上述資料不能反映項目特征和要素,則還應提供有效的業主或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
(B)工程施工業績要求:2019年11月01日(含)以來,工程總承包項目負責人承擔過單項合同總建筑面積89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廠房、倉儲除外)的施工業績,且擔任施工項目經理。(須提供中標通知書(直接發包的項目提供直接發包證明)、合同、竣工驗收證明,三者缺一不可。時間以竣工驗收證明材料上的竣工驗收合格時間為準、建筑面積以合同或竣工驗收證明材料為準(如面積不一致,解釋先后順序依次為竣工驗收證明材料-合同)。如上述資料不能反映項目特征和要素,則還應提供有效的業主或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
(C)工程設計業績要求:2019年11月01日(含)以來,工程總承包項目負責人承擔過單項合同總建筑面積89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廠房、倉儲除外)的設計業績,且擔任設計負責人。(須提供中標通知書(直接發包的項目提供直接發包證明)、合同,兩者缺一不可。建筑面積、時間以合同為準。如上述資料不能反映項目特征和要素,則還應提供有效的業主或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
類似工程業績認定標準:工程總承包項目負責人業績必須是投標人承接的。
3.6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及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3.7投標人不得出現如下行為:
(1)近兩年內(從投標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標人和擬派總承包項目負責人沒有因串通投標、弄虛作假、以他人名義投標、騙取中標、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受到建設等有關部門行政處罰的;
(2)近一年內(從投標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標人沒有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資格(不含總承包項目負責人多投多中后放棄)、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約擔保情形的;
(3)近三個月內(從投標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標人沒有因拖欠工人工資被招標項目所在地省、市、縣(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
3.8投標人不得存在如下情形:
(1)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2)工程總承包招標的投標人不得是工程總承包項目的代建單位、項目管理單位、全過程工程咨詢單位、監理單位、造價咨詢單位、招標代理單位或者與前述單位有利害關系的關聯單位;
(3)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單位;
(4)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
(5)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以及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被暫停且在暫停期內;
(6)因拖欠工人工資或者發生質量安全事故被有關部門限制在招標項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3.9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采用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1)本招標項目允許聯合體參加投標(不超過兩家),聯合體各方應按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權利義務。
(2)聯合體各成員單位應當具備與聯合體協議中約定的分工相適應的資質和能力;
(3)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同一標段中投標;
(4)聯合體各方必須指定牽頭人,授權其代表所有聯合體成員負責投標和合同實施階段的主辦、協調工作,并應當向招標人提交由所有聯合體成員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授權書;
(5)聯合體須以牽頭人的名義繳納投標保證金,投標保證金對聯合體各成員具有約束力;
(6)聯合體投標的必須由牽頭人報名并下載招標文件;
3.10其他要求:
(1)投標人或項目負責人未被江蘇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在《關于公布2024年元旦春節期間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群體性事件被限制市場準入及通報批評企業和人員名單的通知》(蘇清辦〔2024〕12號)中列入限制市場準入企業名單或限制市場準入人員名單。
(2)根據《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開展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監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監管不合格企業參加招投標相關事宜的復函》(蘇建函建管〔2019〕233號)、《關于在我省國有資金投資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中應用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監管結果有關要求的通知》(蘇建招辦〔2022〕2號)等文件規定,在資格審查或者評標階段,由評標委員會對各投標人的資質動態情況進行核查,投標人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當日,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監管結果處于不合格狀態的,作為資格審查不通過(或投標無效)處理。(企業動態資質查詢信息以江蘇省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發布的信息為準)。
(3)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建辦市[2021]40號)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國范圍內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證書,電子證書式樣按照《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電子證照一級建造師注冊證書》標準執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級建造師統一使用電子證書,紙質注冊證書作廢。各投標人須上傳一級建造師證書電子注冊證書,電子注冊證書應當符合相關文件規定,簽名圖像應當與持證人個人手寫簽名筆跡一致,證書應當在使用有效期限內。若上傳的電子件無法識別有效信息的,視為無效。投標人將自行承擔資格審查不通過或不得分等相應后果。
(4)根據《全國注冊建筑師管理委員會關于開展使用一級注冊建筑師電子注冊證書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號)要求,自 2022年7月1日起,一級注冊建筑師統一使用電子證書,紙質注冊證書作廢。各投標人須上傳一級注冊建筑師證書電子證書,電子證書應當符合相關文件規定,簽名圖像應當與持證人個人手寫簽名筆跡一致,證書應當在使用有效期限內。若上傳的電子件無法識別有效信息的,視為無效。投標人將自行承擔資格審查不通過或不得分等相應后果。
四、招標文件的獲取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4年11月18日00:00至2024年11月22日24:00期間使用企業CA證書登錄https://ggzy.zhenjiang.gov.cn/TPBidder/memberLogin,網上支付工具軟件使用費人民幣105.0元(含手續費5元)(售后不退),并網上下載招標文件,逾期不得下載。
五、投標截止時間
5.1 投標截止時間為 :2024年12月18日9時30分。(具體以招標文件及答疑文件發布的時間為準)
六、資格審查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進行資格審查,資格評審標準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七、評標方法
本次招標采用評定分離(綜合評估法)。采用兩階段開標、評標。
第一階段:先開設計文件及資格審查資料(實行資格后審的)部分,先進行資格審查,再對資格審查合格的投標人進行方案設計文件評審,設計文件評審合格且資格審查合格的投標人中,只有設計文件得分匯總排在前5名的才能進入第二階段開標、評標。按順序取滿5家后,如后續單位與第5名得分相同的,也進入第二階段開標、評標;設計文件和資格審查評審合格的投標人少于5名時,全部進入第二階段開標、評標。
第二階段:開啟所有投標文件的商務技術部分后(僅針對通過第一階段評審的投標文件),宣布進入第二階段評審入圍的投標人,評標委員會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評標方法對商務技術標進行評審。
分值構成 (總分100分) | 各評審項分值分配: 一、技術標: 1、方案設計文件:35分 2、項目管理組織方案:8分 二、經濟標:工程總承包報價:50分 三、商務標: 1、項目管理機構:3分 2、投標人市場信用評價:4分 | ||
序號 | 評審項 | 評分因素(偏差率) | 評分標準 |
1 | 方案設計文件(35分) | 1.設計說明(4分) | 1.設計說明對項目解讀充分,理解深刻,產品定位精準、技術新穎。 2.項目規劃設計各項指標滿足任務書及規劃設計要點,科學、合理。 3.技術指標滿足任務書要求,符合規劃要求。 (0-4分) |
2.總平面布局(8分) | 1.總圖布局自然延續城市肌理,與周邊建筑和道路有機融合,規劃構思與布局新穎、合理,不同類型的住宅組團設計,能塑造良好的城市界面和天際線輪廓。 2.規劃設計方案充分了解周邊地形現狀,建筑布局結合周邊環境和原始地形,產品契合鎮江本地市場需求,充分考慮成本造價,合理利用土地,分別滿足各地塊的戶型指標要求,符合分期實施的可行性。 3.交通組織滿足人車分流,小區出入口的設置滿足規劃要求。 4.總平面布局、豎向設計符合規劃要求。 (0-8分) | ||
3.建筑功能(9分) | 1.項目功能要求滿足設計任務書要求。 2.對項目的設計思路把握準確、設計合理,商業配套及公共配套、人防工程滿足設計任務書要求。 (0-9分) | ||
4.建筑造型(4分) | 1.建筑造型及風格體現時代特點,造型簡潔大方具有藝術性和視覺吸引力,具有很強的可識別性。 2.建筑整體比例尺度和諧美觀,凸顯現代輕盈的質感和視覺時尚感。 3.塑造良好的城市界面和天際線輪廓;規劃建筑的色彩、風貌、形態等與周邊整體環境相協調,建筑功能與形式統一,能夠很好的融入城市環境。 (0-4分) | ||
5.結構方案(3分) | 1.結構方案的選型合理可行、提供不少于方案設計中6個典型戶型的結構平面布置圖,滿足設計任務書要求。 2.結構方案的設計依據符合規范及標準要求。 3.提供不少于本方案6個典型戶型的的結構計算書,內容包括但不限于結構設計總信息、結構位移、構件編號、平面導荷簡圖、各層配筋等。 (0-3分) | ||
6.設備方案(2分) | 1.設備方案的選型合理可行、滿足設計任務書要求。 2.設備方案的設計依據符合規范及標準要求。 (0-2分) | ||
7.綠色建筑(含建筑節能)與裝配式建筑設計(3分) | 1.采用科學合理的綠色建筑(建筑節能)措施,滿足《江蘇省居住建筑熱環境和節能設計標準》標準要求。 2.設計需滿足蘇建函科【2017】1198號及《江蘇省裝配式建筑綜合評定標準》DB32/T 3753-2020文件中對建筑工業化的要求,并提供不少于3個典型樓棟(戶型)的裝配式初步拆分圖紙。 3.符合國家《江蘇省綠色建筑發展條例》、《江蘇省綠色建筑設計標準》的要求,并提供對應建筑方案不少于3個典型樓棟(戶型)的節能計算書。 (0-3分) | ||
8.設計深度(2分) | 1.是否符合設計任務書要求。 2.是否符合國家規定的《建筑工程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規定》。 (0-2分) | ||
注:設計文件各評分點得分應當取所有技術標評委評分中分別去掉一個最高和最低評分后的平均值為最終得分。 | |||
2 | 工程總承包報價(50分) | 報價評審(工程總承包范圍內的所有費用) (50分) | 方法二: 以有效投標文件的評標價進行算術平均,該平均值下浮3%-4.5%(具體數值由招標人在3%、3.5%、4%、4.5%開標時隨機抽取)為評標基準價。評標價等于評標基準價的得滿分;每低于評標基準價1%扣0.1分;每高于評標基準價1%扣0.6分。偏離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計算得分。 |
說明:1.評標價指經澄清、補正和修正算術計算錯誤的投標報價。2.有效投標文件是指進入第二階段評審入圍且未被評標委員會判定為無效標的投標文件。3. 評標委員會在評標報告簽字后,出現招投標當事人質疑、投訴、復議及其他任何情形,評標基準價不因任何情形而改變。 | |||
3 | 項目管理組織方案(8分) | 1.總體概述(2分) | 對工程總承包的總體設想、組織形式、各項管理目標及控制措施、設計與施工的協調措施等內容進行評分。優(2);良(1.8);中(1.6);差(1.4);無(0) |
2.設計管理方案(1分) | 對設計執行計劃、設計組織實施方案、設計控制措施、設計收尾等內容進行評分。優(1);良(0.9);中(0.8);差(0.7);無(0) | ||
3.施工管理方案(2分) | 對施工執行計劃、施工進度控制、施工費用控制、施工質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現場管理、施工變更管理等內容進行評分。優(2);良(1.8);中(1.6);差(1.4);無(0) | ||
4.采購管理方案(1分) | 對采購工作程序、采購執行計劃、采買、催交與檢驗、運輸與交付、采購變更管理、倉儲管理等內容進行評分。優(1);良(0.9);中(0.8);差(0.7);無(0) | ||
5.各階段質量安全及環保的保證措施(1分) | 對各階段質量安全及環保的保證措施進行評分。 優(1);良(0.9);中(0.8);差(0.7);無(0) | ||
6.施工的重點難點(1分) | 對關鍵施工技術、工藝及工程項目實施的重點、難點和解決方案等內容進行評分。優(1);良(0.9);中(0.8);差(0.7);無(0) | ||
注:1.項目管理組織方案總篇幅不超過100頁,每超出一頁扣0.1分,扣完為止。 2.項目管理組織方案各評分點得分應當取所有技術標評委評分中分別去掉一個最高和最低評分后的平均值為最終得分。項目管理組織方案中(項目管理機構評分點除外)除缺少相應內容的評審要點不得分外,其它各項評審要點得分不應低于該評審要點滿分的70%。 | |||
4 | 項目管理機構(3分) | (1)建筑專業負責人:具備一級注冊建筑師執業資格,同時具備正高級(教授級或研究員級)及以上職稱。 (2)建筑規劃總圖負責人:具備一級注冊建筑師執業資格,同時具備注冊城鄉規劃師執業資格。 (3)結構專業負責人:具備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同時具有正高級(教授級或研究員級)及以上職稱。 (4)給排水專業負責人:具備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給水排水)執業資格,同時具有正高級(教授級或研究員級)及以上職稱。 (5)電氣專業負責人:具備注冊電氣工程師(供配電)執業資格,同時具有正高級(教授級或研究員級)及以上職稱。 (6)智能化專業負責人:具備注冊電氣工程師(供配電)執業資格,同時具有正高級(教授級或研究員級)及以上職稱。 (7)暖通空調專業負責人:具備注冊公用設備工程師(暖通空調)執業資格,同時具有正高級(教授級或研究員級)及以上職稱。 注:1、以上人員要求滿分3分,缺一項扣0.5分,扣完為止;2、項目管理機構人員一人一崗,不得兼任,且不得由工程總承包項目負責人或設計負責人、施工負責人兼任;3、提供上述項目管理機構人員的社保機構出具的近1個月(2024年10月)投標人為其交納的社保繳費證明,加蓋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驗證的二維碼(或驗證碼);4、提供以上相關資格證書、職稱證書等證明材料。 | |
5 | 投標人市場信用評價(4分) | 投標人市場信用評價得分根據投標截止時鎮江市住建局網站公布的當時段建筑業企業信用評價結果,按照信用等級折算相應信用得分,信用等級A級得4分,B 級得3.2分,C級得2.4分,D級得1.6分,E級得0分。 備注:(1)投標截止時,鎮江市住建局網站公布的當時段建筑業企業信用評價結果中無投標人信用評價數據的,信用評價得分為 0 分; (2)以聯合體形式投標的,信用得分按照聯合體各成員中最高等級折算得分計算。 |
評標委員會按照評標結果的優劣順序推薦5名不排序的中標候選人。(總投標人數不足5家時按實際投標家數)
定標程序:按照蘇建規字[2023]2號文《關于在全省國有資金投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招標中推進“評定分離”工作的實施意見(試行)》要求執行。
定標方法:票決法
票決法是指定標委員會成員根據定標標準對各中標候選人進行評價比較后記名票決,根據總得票數按由高到低排序,確定得票數最多的為中標人;當得票數相同無法確定中標人時,應當對得票數相同的單位再次票決。
定標標準:
(1)項目團隊管理水平:根據擬派團隊中具有高級及以上職稱且同時具備工程建設類注冊執業資格的情形及組織架構的合理性進行綜合考慮。(提供人員職稱證書、注冊類證書,證明材料掃描上傳至電子投標文件中)
(2)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答辯:本項目采用對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進行答辯,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針對定標評委會現場討論擬定的問題進行回答,共2題,紙質答辯時間為30分鐘。答辯題目由定標委員會針對本項目實際情況現場提出,出題范圍包括對項目實施需求的理解;項目實施中的重難點分析及過程控制等。根據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答辯情況進行綜合考慮。(本工程采用線下答辯模式。對進入中標候選人所報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在規定時間前到場參加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答辯【通知答辯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具體以通知為準】,未按規定到達現場或到達現場未完整提供上述原件的,將視為投標人自動放棄本標段的答辯權。)
工程總承包項目負責人答辯要求:現場答辯采用閉卷方式,工程總承包項目負責人應獨立進行答辯,答辯過程中不得使用手機、平板、電腦等電子通訊設備,如有違反以上要求的視為自動放棄答辯。未在規定時間參與答辯、或未在規定時間前到達指定地點并遞交身份證原件的視為放棄答辯。
八、投標保證金交納
本工程投標保證金人民幣50萬元整;投標保證金允許多種形式提交,詳見招標文件正文附件。
九、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在江蘇建設工程招標網、鎮江市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平臺上發布。
十、招投標監督管理部門及電話
招投標監督管理部門:鎮江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公室。
聯系電話:0511-85032867/85026045。
十一、其他
11.1投標人存在串通投標、以他人名義投標、弄虛作假等違法違規行為,或者無正當理由放棄投標、中標資格,造成項目招標失敗的,不得參加該項目重新招標的投標。
11.2本項目的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認為本次招投標活動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可以依法提出異議或投訴。異議或投訴必須在規定的時限內嚴格按照蘇建規字[2016]4號和蘇建規字[2017]1號文規定的方式和程序,通過“鎮江市有形建筑市場開放式應用信息平臺”網上提出。招標人或監管部門將依法受理和處理異議或投訴。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招標文件(含招標公告)、開標和評標結果提出投訴的,應當先向招標人提出異議。異議和投訴均應有明確的請求和必要的證明材料,猜測式、懷疑式的異議和投訴將不被接受。
十二、聯系方式
招 標 人:鎮江市國鴻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招標代理機構:國信招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鎮江高新區潤興路68號 地 址:南京市建鄴區奧體大街68號新城科技園研發總部園02幢7層
郵 編:212000 郵 編:210000
聯 系 人:褚磊 聯 系 人:陳科宇、吳梅
電 話:13615289797 電 話:15558535918
傳 真:/ 傳 真:025-52631013-8005
電子郵箱:/ 電子郵箱:7455857@qq.com
十三、相關部門
公共資源交易部門:鎮江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工程交易科聯系電話:0511-88058969/88058970
網絡信息科聯系電話:0511-88058960
招投標行政監督部門:鎮江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公室
聯系電話:0511-85032867/85026045
十四、技術支持
網上招投標系統:國泰新點軟件股份有限公司 聯系電話:4009980000
CA簽章辦理指南:https://ggzy.zhenjiang.gov.cn/051/051002/carelated.html
在線辦理網址:http://zhenjiang.ca369.cn/Home/Log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