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概況
2024-2025年度市效能投訴管理系統和績效管理系統運行維護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廈門市華滄采購招標有限公司前臺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2日下午03:30(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2024-HCCS-SH1192
項目名稱:2024-2025年度市效能投訴管理系統和績效管理系統運行維護
采購方式:□競爭性談判 √競爭性磋商 □詢價
預算金額:¥13.5萬元
最高限價:¥13.5萬元
采購需求:2024-2025年度市效能投訴管理系統和績效管理系統運行維護,數量:1項,具體內容詳見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本項目服務期為2024年12月11日至2025年12月10日。
本項目拒絕聯合體磋商響應。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 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3.1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供應商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提供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
3.2財務狀況報告,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
3.2.1供應商是法人的,應提供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2023年度財務審計報告或提供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須提供2023年01月01日以來開戶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復印件(若資信證明備注有效期的,必須在有效期內,否則為無效資信證明))。
3.3依法繳納稅收的相關材料
3.3.1磋商響應截止時間前(不含磋商響應截止時間的當月)已依法繳納稅收的供應商,提供磋商響應截止時間前六個月(不含磋商響應截止時間的當月)中任一月份的稅收憑據復印件。3.3.2磋商響應截止時間的當月成立且已依法繳納稅收的磋商響應供應商,提供磋商響應截止時間當月的稅收憑據復印件。3.3.3磋商響應截止時間的當月成立但因稅務機關原因導致其尚未依法繳納稅收的磋商響應供應商,提供依法繳納稅收承諾書原件(格式自擬),該承諾書視同稅收憑據。3.3.4“依法繳納稅收證明材料”有欠繳記錄的,視為未依法繳納稅收。
3.4依法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
3.4.1磋商響應截止時間前(不含磋商響應截止時間的當月)已依法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磋商響應供應商,提供磋商響應截止時間前六個月(不含磋商響應截止時間的當月)中任一月份的社會保險憑據復印件。3.4.2磋商響應截止時間的當月成立且已依法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磋商響應供應商,提供磋商響應截止時間當月的社會保險憑據復印件。3.4.3磋商響應截止時間的當月成立但因稅務機關/社會保障資金管理機關原因導致其尚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供應商,提供依法繳納社會保障資金承諾書原件(格式自擬),該承諾書視同社會保險憑據。3.4.4“依法繳納社會保障資金證明材料”有欠繳記錄的,視為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障資金。
以上序號3.2、3.3、3.4資格條件可以采取“信用承諾制”,供應商提供資格承諾函(格式詳見磋商文件第五章)的即可參加采購活動,在響應文件中無需再提供財務狀況報告、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證明材料。供應商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不得虛假承諾,供應商承諾不實的,屬于提供虛假材料謀取成交,應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4.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證明材料(可以提供證書、承諾書等);
5.參加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書面聲明:供應商應提供參加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含無行賄犯罪記錄)的書面聲明。(“重大違法記錄”指供應商因違法經營受到刑事處罰或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執照、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
6.具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的證明材料。
三、獲取采購文件
時間:2024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2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00(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地點:廈門市華滄采購招標有限公司前臺【廈門市海滄區滄虹路95號工商銀行8樓;廈門市思明區蓮岳路221號公交大廈A棟11樓】。
方式:現場購買或郵寄購買。郵寄購買標書費繳交賬戶: 開戶名:廈門市華滄采購招標有限公司,開戶行:廈門銀行銀隆支行,賬 ?號:8751020109007675。購買采購文件聯系人及聯系方式:顏小姐 0592-5333808,謝小姐 0592-6581288。
售價:人民幣100元
四、響應文件提交
截止時間:2024年12月02日下午03:30(北京時間)
地點:廈門市思明區蓮岳路221號公交大廈A棟12樓開標廳
五、開啟
時間:2024年12月02日下午03:30(北京時間)
地點:廈門市思明區蓮岳路221號公交大廈A棟11樓評標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
七、其他補充事宜
1.報名費繳交賬戶:
開戶名:廈門市華滄采購招標有限公司
開戶行:廈門銀行銀隆支行 ?
賬 ?號:8751020109007675
2.本項目不屬于政府采購項目,本公告“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的條款規定均不適用于本項目,本采購公告上述兩個條款要求予以刪除,特此更正。
八、凡對本次采購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名 ? ?稱:廈門市信息中心
地 ? ?址:福建省廈門市思明區筼筜街道湖濱北路108號二樓
聯系方式:0592-2858725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 ? ?稱:廈門市華滄采購招標有限公司
地 址:廈門市海滄區滄虹路95號工商銀行8樓;
廈門市思明區蓮岳路221號公交大廈A棟11樓;
聯系方式:0592-5333115
3.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葉先生
電 話:0592-5333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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