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港澳地區法律事務子庫選聘項目談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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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航空集團有限公司/中國國際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地區法律事務子庫選聘項目采用競爭性談判方式進行采購,誠邀符合條件的供應商報名參加。 | |||||||||||||||||||||||||
一、項目內容: | |||||||||||||||||||||||||
(一)項目名稱:港澳地區法律事務子庫選聘項目 | |||||||||||||||||||||||||
(二)項目編號:CGXM-PUR-E-202418838 | |||||||||||||||||||||||||
(三)資金來源:企業自籌 | |||||||||||||||||||||||||
(四)項目地點:北京市 | |||||||||||||||||||||||||
(五)項目需求: | |||||||||||||||||||||||||
本項目擬遴選3家律師事務所,在涉及勞動雇傭事務、航空法事務、合規事務、公司與商業事務等相關業務中,提供下述法律服務: 1.勞動雇傭事務,協助中航集團/國航股份處理港澳地區當地雇員的勞動合同及爭議等事務。 2.航空法事務,協助中航集團/國航股份處理在民用航空旅客運輸生產經營業務涉及民航監管合規、旅客訴訟、客運產品與服務合規管理等航空事務。 3.合規事務,協助中航集團/國航股份提供各領域專項合規解決方案,服務專項領域包括不限于反商業賄賂、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反洗錢、勞動用工、數據隱私與網絡安全、出口管制與制裁、環保健康及安全、投融資業務、商業伙伴管理、欺詐和白領犯罪等。 4.公司與商業事務,協助中航集團/國航股份處理涉及知識產權、房地產與建設工程等事務。 5.其他中航集團/國航股份要求的法律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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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應商資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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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報名要求: | |||||||||||||||||||||||||
(一)未在中國航空集團有限公司采購管理平臺(網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注冊的供應商應先進行注冊并按要求完善注冊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時間前完成注冊審核并報名。 | |||||||||||||||||||||||||
(二)采購公告發布時間為2024年12月10日至2024年12月17日23時59分00秒 (北京時間,下同),請有意愿參加本項目競爭性談判且完成平臺注冊的供應商,務必在采購公告截止時間前,登錄中國航空集團有限公司采購管理平臺(網址:https://pur.airchina.com.cn)進行報名、遞交報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時間前遞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報名材料的供應商無法通過報名資格審查、不具備參與項目資格。 | |||||||||||||||||||||||||
(三)報名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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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談判文件的獲取 | |||||||||||||||||||||||||
(一)報名合格的供應商在平臺進行供應商準入,按要求提供供應商準入材料,經審批通過后列入供應商庫。已在庫內的供應商不用再提交準入申請。(二)請報名合格的供應商按后續接到文件發放通知后立即登錄中國航空集團有限公司采購管理平臺(網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按規定時間下載談判文件,過時將無法下載。 | |||||||||||||||||||||||||
五、響應文件編制 | |||||||||||||||||||||||||
供應商應嚴格按照談判文件要求制作、密封響應文件。 | |||||||||||||||||||||||||
六、響應文件遞交 | |||||||||||||||||||||||||
供應商應嚴格按照談判文件規定的時間、地點遞交響應文件。 | |||||||||||||||||||||||||
七、談判相關事宜 | |||||||||||||||||||||||||
供應商按照談判文件規定參加本項目的競爭性談判,具體談判流程及要求詳見談判文件。 | |||||||||||||||||||||||||
八、發布公告的媒介 | |||||||||||||||||||||||||
本項目采購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采購)在中國航空集團有限公司采購管理平臺(http://pur.airchina.com.cn)和中國采購與招標網(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同時發布。 | |||||||||||||||||||||||||
九、聯系方式 | |||||||||||||||||||||||||
采購人:中國航空集團有限公司/中國國際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 |||||||||||||||||||||||||
聯系人:徐子穩 | |||||||||||||||||||||||||
聯系人電話:010-61465935 | |||||||||||||||||||||||||
聯系人電子郵箱:xuziwen@airchina.com | |||||||||||||||||||||||||
系統操作問題的咨詢,可撥打中國航空集團采購管理平臺系統技術支持客服電話,詳見平臺首頁(網址:https://pur.airchina.com.cn)。 | |||||||||||||||||||||||||
十、其他 | |||||||||||||||||||||||||
(一)請供應商嚴格按照報名時間及報名材料要求遞交報名材料,報名不通過則將不具備參與項目資格。 (二)每份材料為PDF格式且須加蓋單位公章,涉及多頁的須加蓋首頁和騎縫章。 (三)中航集團供應商不良行為分類及處理措施詳見公告附件。 (四)參與本項目的供應商或利益相關者認為本項目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于公告截止日前提出質疑。質疑須實名制,并應當有明確的請求和必要的證明材料。質疑聯系方式,詳見公告附件:質疑聯系渠道。 (五)供應商提出質疑應當提交質疑函。質疑函應當由律師事務所負責人或者其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質疑函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質疑人全稱、地址、郵政編碼等; 2.被質疑采購項目的名稱和編號; 3.被質疑人及與質疑事項有關的當事人全稱; 4.質疑的具體事項,包括請求及主張、事實、理由和法律依據; 5.有效、合法的證據材料及正當合法的來源渠道說明; 6.有效聯系人和聯系方式(手機、座機、傳真); 7.提出質疑的日期; 8.其它需要說明的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