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寧市農村供水鞏固保障工程(一期)設計施工總承包 招標公告
招投標時間安排表
聯合體協議書 (所有成員單位名稱)自愿組成聯合體,共同參加 (項目名稱) 投標。現就聯合體投標事宜訂立如下協議。 1. (某成員單位名稱)為牽頭人。 2. 聯合體牽頭人合法代表聯合體各成員負責本招標項目投標文件編制和合同談判活動,代表聯合體提交和接收相關的資料、信息及指示,處理與之有關的一切事務,并負責合同實施階段的主辦、組織和協調工作。 3. 聯合體將嚴格按照招標文件的各項要求,遞交投標文件,履行合同,并對外承擔連帶責任。 4. 聯合體牽頭人代表聯合體簽署投標文件,聯合體牽頭人的所有承諾均認為代表了聯合體各成員。 5. 投標工作和聯合體在中標后工程實施過程中的有關費用按各自承擔的工作量分攤。 6. 本協議書自簽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后自動失效。 7. 本協議書一式 份,聯合體成員和招標人各執一份。 牽頭人名稱: (蓋單位章) 承擔工作內容: 法定代表人: (簽字或蓋章) 聯合體成員一名稱: (蓋單位章) 承擔工作內容: 法定代表人: (簽字或蓋章) 聯合體成員二名稱: (蓋單位章) 承擔工作內容: 法定代表人: (簽字或蓋章) 聯合體成員三名稱: (蓋單位章) 承擔工作內容: 法定代表人: (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注:如聯合體投標的,由聯合體各方填寫及蓋章。單獨投標的,無需提交本協議書。 如組成聯合體的單位個數少于4家,相應蓋章的位置可用“/”代表,不用重復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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