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編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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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資格 | ||||||||||||||
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 | ||||||||||||||
投標有效期 | 90天 | |||||||||||||
投標文件遞交方法 | ||||||||||||||
投標保證金繳納方式 | 資金現金 | |||||||||||||
投標保證金金額 | 400,000元 人民幣 | |||||||||||||
控制價(最高限價) | 113,733,210元 人民幣 | |||||||||||||
評標辦法 | CQFJSGZHPG[JS] | |||||||||||||
開標時間 | ||||||||||||||
開標地點 | ||||||||||||||
開標方式 | ||||||||||||||
資格審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時間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開標時間 | ||||||||||||||
延期后開標地點 | ||||||||||||||
對文件澄清與修改的主要內容 | 重慶市綦江區普通高中綜合樓及體育配套設施建設工程 答疑及補遺通知一 一、答疑部分: 各潛在投標人,現對《重慶市綦江區普通高中綜合樓及體育配套設施建設工程》招標文件作如下答疑: 1.問:請問: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獨立保函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只有銀行或非銀行金融機構才能出具的獨立保函,融資擔保公司不具備出具獨立保函的資格。招標文件中規定的投標保函格式為獨立保函,融資擔保公司按招文格式出具的投標保函實際不是獨立保函,改變了招標文件的實質要求。從而不滿足紙質投標保函要求。 最近針對融資擔保公司出具的紙質投標保函質疑問題較多,請問開具重慶不動產融資擔保、重慶宏耀融資擔保、重慶涪商融資擔保、重慶雙業融資擔保、重慶交通融資擔保等等這種有存在“股權紙質、限制高消費、被執行人、經營異常、終本案件、股權凍結、等等”六種情況的一種或多種的紙質保函是否合格? 如果后期中標公示以后,中標單位開具的是融資擔保的投標保函會不會被投訴質疑從而廢標? 請問是不是只有開具電子投標保函或銀行投標保函才滿足招標文件要求? 答1:紙質投標保函應合法合規,符合招投標行政監督部門、行業主管部門和金融監管部門的相關規定,并滿足招標文件要求。投標人對所提交的保函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嚴格響應招標文件提出的保函開立要求,具體詳見招標文件第二章 投標人須知前附表3.4款投標保證金的相關規定。投標人對所提交的紙質投標保函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負責。 2.問:該項目限價無安全文明費,是否補遺。 答2:工程量清單詳見本項目補遺。 3.問:可否提供CAD版本圖紙。 答3:圖紙詳見本項目補遺。 4.問:根據重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2024年10月22日成文2024年10月28日發布的《重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優化完善市外建設工程企業入渝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詳見網址:http://zfcxjw.cq.gov.cn/zwxx_166/gsgg/202411/t20241107_13779334.html)中“四、監督管理:(三)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按照《重慶市本市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和市外企業入渝信息動態監管規則》(渝建管〔2022〕129號)及有關規定開展動態監督檢查。市外企業承攬業務所在區縣的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切實履行屬地管理職責,加強企業入渝后的日常監督管理,依法查處企業在本轄區承攬業務活動中存在的違法違規行為。”,而《重慶市本市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和市外企業入渝信息動態監管規則》(渝建管〔2022〕129號)(詳見網址:http://zfcxjw.cq.gov.cn/zwgk_166/zfxxgkmls/zcwj/qtwj/202205/t20220524_10745893.html)中“第五章? 動態監管檢查結果處理:第十六條 對于結果為不合格的企業給予1個月整改期。整改期內,對本市企業,屏蔽受檢資質信息,不得申請受檢資質的升級、不得以受檢資質承攬新的工程業務,且不得重組、合并、分立受檢資質。對市外入渝企業,屏蔽入渝信息,企業可繼續實施屏蔽前在渝已承攬的工程業務,但不得在渝承攬新的工程業務,不得注銷入渝信息,且不得在本市區(縣)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申請辦理與整改和在渝已承攬的工程業務無關的事項。”以及渝建管〔2024〕160號(詳見網址:http://zfcxjw.cq.gov.cn/zwxx_166/gsgg/202409/t20240903_13586270.html)、渝建管〔2023〕131號(詳見網址:http://zfcxjw.cq.gov.cn/zwgk_166/zfxxgkmls/zcwj/qtwj/202306/t20230628_12103315.html)、渝建管〔2023〕212號(詳見網址:http://zfcxjw.cq.gov.cn/zwxx_166/gsgg/202310/t20231007_12400715.html)、渝建管〔2023〕9號(詳見網址:http://zfcxjw.cq.gov.cn/zwxx_166/gsgg/202301/t20230120_11530637.html)等等,非常明確“未入渝報送或者屏蔽入渝報送或者注銷入渝報送的市外企業就是重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暫停在渝承攬新業務且在有效期內情形之一”。再者,根據重慶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重慶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工程總承包標準招標文件(全流程電子招標2020年版)2023年6月修改word版》“第二章 投標人須知 1.4.1投標人資質條件、能力和信譽5、投標截止日投標資格情況 投標人自行承諾(格式見第八章投標文件格式)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5)被重慶市市級有關行業主管部門暫停在渝承攬新業務且在暫停期內。”以及《重慶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工程總承包標準招標文件(全流程電子招標2020年版)2023年6月修改word版》“第八章 投標文件格式 五、資格審查部分(七)承諾1、我公司投標截止日投標資格情況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5)被重慶市市級有關行業主管部門暫停在渝承攬新業務且在暫停期內。”明確約定投標人絕對不能存在“(5)被重慶市市級有關行業主管部門暫停在渝承攬新業務且在暫停期內。”之情形。請問本項目會按照相關文件嚴格執行嗎?會堅定對提供“虛假承諾”說“不”嗎?假如提供“虛假不實承諾”參與了投標又不是前三名,評標專家、業主、監督又沒及時發現,又該怎么處理呢?尊敬的業主請問你們又認為哪些情況屬于“被重慶市市級有關行業主管部門暫停在渝承攬新業務且在暫停期內”之情形”呢? 答4:根據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1.4.1投標人資質條件、能力和信譽特別說明第2條指出投標人須自行承諾其提供的上述相關證明材料真實有效,不存在弄虛作假情形(格式見第八章投標文件格式)。招標人在合同簽訂前均有權對投標人提供的資料進行核實,若發現弄虛作假,按相關規定取消其中標資格,并按相關法律法規報招標投標監督部門,其投標保證金不予退還,投標人承擔因此造成的相關責任并賠償相應損失。招標人將按照行政主管部門文件執行。 5.問:育英高級中學都是最低價,這個怎么就成了綜合了。 答5:本項目評標辦法按照《重慶市工程建設項目評標方法暫行辦法》規定執行。 6.問:一、根據本項目建設規模,得知總建筑面積約為19704.44平方米,針對該建設規模提出兩個問題: 1.《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建市[2014]159號)和《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簡化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部分指標的通知》(建市[2016]226號)對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標準的規定: 二級資質可承擔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100米以下的工業、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120米以下的構筑物工程; (3)建筑面積15萬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4)單跨跨度39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三級資質可承擔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50米以下的工業、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70米以下的構筑物工程; (3)建筑面積8萬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4)單跨跨度27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本項目招標文件要求具備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不符合第(3)項建筑面積規定,因招標人未提供設計施工圖,無法知曉本項目最大高度和最大單跨跨度是否符合第(1)、(2)、(4)項規定。請招標人提供本項目最大高度和最大單跨跨度或設計施工圖,以便知曉要求二級及以上資質是否合理。 2.關于印發《注冊建造師執業工程規模標準》(試行)的通知(建市[2007]171號)規定:一級注冊建造師可擔任大中小型工程項目負責人,大型工程規模為:建筑物層數≥25層;建筑物高度≥100米;單跨跨度≥30米;單體建筑面積≥30000平方米。請招標人提供本項目的具體參數或設計施工圖,以便知曉要求項目經理具有建筑工程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是否合理。 二、因本項目存在技術部分評審和項目經理答辯,為確保評審工作的公平公正,建議取消招標人代表或只委派1名符合要求的招標人代表進行評審。 三、重慶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關于修改《重慶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工程總承包標準招標文件(全流程電子招標2020年版)》等十二個標準招標文件有關條款的通知(渝公管發〔2023〕19號)附件2.《重慶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標準招標文件(全流程電子招標2020年版)2023年6月修改》中使用說明第十條:“《重慶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標準招標文件》凡以“□”標示的為選擇項目,供招標人在實際使用中在相應“□”中用“√”標示選擇……”。本項目招標文件評標辦法中的評標基準價計算方法和投標報價得分均未按標準招標文件中三種以“□”標示選擇項目中用“√”標示選擇,違背了“不得對《重慶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標準招標文件》實質性內容進行修改”規定,擅自采用“投標總報價得分=70-(70-67)×(投標總報價-最低投標總報價)/(最高投標總報價-最低投標總報價)”,此方式投標報價得分差距最多為3分,給予招標人代表在技術評審和項目經理答辯方便,有利于中標人高價中標,不利于投標人公平競爭,請問此方式的設置符合哪條法律法規?或是綦江發改委默許設置標準招標文件以外的評分方式?請招標人正面回答,我司將保留進一步向上級部門反映的權利! 答6:(1)本項目資質設定主要參數依據為鋼結構單跨跨度,詳見隨補遺發布的圖紙。 (2)本項目評標委員會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三十七條及《重慶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關于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人代表參與評標活動有關要求的通知》(渝公管〔2023〕3號)的規定組建,招標文件相關內容不作調整。 (3)本項目評分原則符合相關法律規定,招標文件相關內容不作調整。 7.問:一個常規的教學樓、體育館,采用綜合評估,技術方案30分,報價分最大差值3分,還要設置兩名業主代表是想干什么?哎。。。國有資金有可能流失了。 答7:詳見答5及答6。 二、補遺部分: 各潛在投標人,現對《重慶市綦江區普通高中綜合樓及體育配套設施建設工程》招標文件作如下補遺: 1.本項目第一章招標公告3.1.1及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1.4.1條1.(1)的資質條件修改為“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以下①②項資質之一:①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②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和鋼結構工程專業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 2.第一章招標公告3.2及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1.4.2“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的要求修改為“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聯合體單位不超過2家”。 3.現增加聯合體投標的相應表述內容: 3.1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1.4.1條1.(1)增加“聯合體投標的,按聯合體協議約定的分工分別提供相應的資質證書”內容,1.4.1條1.(2)增加“聯合體投標的,聯合體各方均需提供營業執照”內容,1.4.1條1.(3)增加“聯合體投標的,聯合體各方均需提供安全生產許可證及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內容,1.4.1條2.財務要求增加“聯合體投標的,聯合體各方均需滿足上述財務要求”內容,1.4.1條4.投標截止日投標資格情況增加“聯合體投標的,聯合體各成員均不得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由聯合體牽頭人代表聯合體各成員進行承諾”內容,1.4.1條5.項目經理資格要求增加“聯合體投標的,項目經理由聯合體牽頭人提供”內容,1.4.1條6.(1)增加“聯合體投標的,技術負責人由聯合體牽頭人提供”內容,1.4.1條6.(3)增加“聯合體投標的,由聯合體牽頭人委派委托代理人,并在聯合體協議中明確”內容。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7.3.1履約擔保增加“聯合體投標的,由聯合體牽頭人或按照聯合體協議的約定提交履約擔保”內容。 3.2第三章評標辦法前附表2.1.1增加評審因素:
3.3第三章評標辦法前附表2.1.2增加評審因素:
3.4第八章投標文件格式四、資格審查部分增加“聯合體協議書”格式,格式詳見附件。 4.本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總報價最高限價為:?113733210元(人民幣大寫:壹億壹仟叁佰柒拾叁萬叁仟貳佰壹拾元整),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費:?3401110.24元(人民幣大寫:叁佰肆拾萬零壹仟壹佰壹拾元貳角肆分)。投標人的投標總報價不得超過其最高限價,否則由評標委員會作否決投標處理。 本工程招標將設置全部清單綜合單價最高限價,全部清單綜合單價最高限價及施工圖紙與本補遺通知一同發布,投標人的每項清單綜合單價報價不得超過每項清單綜合單價最高限價,否則由評標委員會作否決投標處理。 備注:已發出的招標文件若與本次發布的答疑及補遺通知內容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次發布的答疑及補遺通知內容為準,不管下載與否都視為潛在投標人全部知曉有關招投標過程和全部內容。 招標人:重慶市綦江區中小學基本建設管理服務中心 招標代理機構:重慶恒誠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4日 附件: (八)聯合體協議書(如有)
(所有成員單位名稱)自愿組成聯合體,共同參加 (項目名稱)投標。現就聯合體投標事宜訂立如下協議。 1. (某成員單位名稱)為 (項目名稱)聯合體牽頭人。由聯合體牽頭人單位遞交投標保證金。 2.聯合體牽頭人合法代表聯合體各成員負責本招標項目投標文件編制和合同談判活動, 并代表聯合體提交和接收相關的資料、信息及指示,并處理與之有關的一切事務,負責合同 實施階段的主辦、組織和協調工作。 3.聯合體將嚴格按照招標文件的各項要求,遞交投標文件,履行合同,并對外承擔連帶責任。 4.聯合體牽頭人代表聯合體簽署投標文件,聯合體牽頭人的所有承諾均認為代表了聯合體各成員。 5.聯合體各成員單位內部的職責分工如下:
6.由聯合體牽頭人委派本項目的委托代理人。 7.投標工作和聯合體在中標后工程實施過程中的有關費用按各自承擔的工作量分攤。 8.本協議書自簽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后自動失效。 9.本協議書一式 份,聯合體成員和招標人各執 份。 牽頭人名稱: (蓋單位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簽名或蓋章) 聯合體其他成員單位一名稱: (蓋單位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簽名或蓋章) 聯合體其他成員單位二名稱: (蓋單位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簽名或蓋章) …… 年 月 日 注:1.在聯合體協議書第5條聯合體各成員單位內部的職責分工中填寫的聯合體所有成員單位名稱應與其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一致(依法變更名稱的應提交相應證明材料),否則由評標委員會作否決投標處理。 2.本協議書由委托代理人簽名或蓋章的,應附法定代表人簽名或蓋章的授權委托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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