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宜興全民健身設施提改升項目已由宜興市行政審批局以宜行審投備〔2024〕374號文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宜興市氿風文體旅游發展有限公司,招標人為宜興市氿風文體旅游發展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自籌。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宜興全民健身設施提改升項目——體育場提升項目工程總承包(EPC)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有興趣的潛在投標人參加投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概況:詳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2.1.1建設地點:宜興市溪西路2號
2.1.2建設規模:體育場單體建筑總面積為20725.4平方米,建筑高度21.75米,地上三層,無地下室,本次提改升包括體育場看臺鋼結構防腐翻新、頂棚膜結構更換、外立面出新、室內外LED全彩顯示屏更換以及體育場內部分功能區裝飾,場館內外的標識設計更新,泛光照明的更新以及部分智能化系統的更新等。
2.1.3合同估算價:7848.54萬元
2.1.4工期要求: 130 日歷天,計劃開工日期:2025-2-17,計劃竣工日期:2025-6-27。(注:實際開工時間以發包人書面通知為準)。
2.1.5質量要求:
設計質量標準:設計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技術規范、標準及規程要求,報相關部門審批,經招標人認可且最終通過相關部門批準和審查合格。
工程施工質量標準:施工質量符合設計圖紙及國家有關標準規范要求,工程質量達到國家及行業現行施工驗收規范合格標準。
采購質量標準:工程所有物資(材料、構配件等)采購質量需符合有關標準規范的要求,合格率達到100%。
2.2招標范圍:詳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
2.3標段劃分:1個標段。
2.4其他:/
2.5主要材料設備參照(或相當于)品牌:詳見招標公告附件。
注:除以上明確的品牌外,歡迎其他在品牌知名度、信譽度、質量、性能、技術指標等方面不低于上述品牌的產品參加,但必須在招標答疑截止時間前,以書面形式(并加蓋公章)向招標人提出,并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招標人認為合理的,將以招標文件答疑方式告知所有投標人予以增加。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申請人應同時具備A 、B資質:
A設計資質要求:具備工程設計建筑行業(建筑工程)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建筑行業甲級資質;或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
B施工資質要求:具備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須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指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標準電子證照,相關規定不作要求的除外)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工程總承包能力。
3.2投標人應當承擔過以下類似工程業績之一:工程總承包業績,設計業績,施工業績
(A)工程總承包業績要求:投標人自2019年12月1日以來(以竣工驗收證明上竣工驗收日期為準)承擔過單項合同金額≥4000萬元(以竣工驗收證明上所載金額為準)的房屋建筑工程總承包(EPC)業績。(注:需同時提供中標通知書(或者發包人出具的加蓋單位公章的直接發包證明)、合同協議書、竣工驗收證明(由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四方共同簽字蓋章認可(非科室章、項目部章,簽字須手簽,否則不予認可)),前述材料缺一不可,材料所示工程名稱、各相關單位信息和項目負責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證明為同一工程,且時間順序符合建設工程實際。若有質疑、投訴等情況時,所有證明材料必須在需要原件核查時能提供原件,如無法提供,該業績不予認可。前述材料請投標企業從誠信庫獲取并編入投標文件,其有效性由評標委員會認定。)
(B)設計業績要求:投標人企業自2019年12月1日以來(以合同簽訂落款日期為準)承擔過單項合同工程造價或總投資額≥4000萬元(以合同所載金額為準)的建筑工程設計業績。(注:需同時提供中標通知書(或者發包人出具的加蓋單位公章的直接發包證明)、合同協議書、竣工驗收證明(由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四方共同簽字蓋章認可(非科室章、項目部章,簽字須手簽,否則不予認可)),前述材料缺一不可,材料所示工程名稱、各相關單位信息和項目負責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證明為同一工程,且時間順序符合建設工程實際。如人員信息前后不一致,則須提供相關的人員變更證明資料。若有質疑、投訴等情況時,所有證明材料必須在需要原件核查時能提供原件,如無法提供,該業績不予認可。前述材料請投標企業從誠信庫獲取并編入投標文件,其有效性由評標委員會認定。)
(C)施工業績要求:投標人企業自2019年12月1日以來(以竣工驗收證明上竣工驗收日期為準)承擔過單項合同金額≥4000萬元(以竣工驗收證明上所載金額為準)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業績。(注:需同時提供中標通知書(或者發包人出具的加蓋單位公章的直接發包證明)、合同協議書、竣工驗收證明(由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四方共同簽字蓋章認可(非科室章、項目部章,簽字須手簽,否則不予認可)),前述材料缺一不可,材料所示工程名稱、各相關單位信息和項目負責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證明為同一工程,且時間順序符合建設工程實際。如人員信息前后不一致,則須提供相關的人員變更證明資料。若有質疑、投訴等情況時,所有證明材料必須在需要原件核查時能提供原件,如無法提供,該業績不予認可。前述材料請投標企業從誠信庫獲取并編入投標文件,其有效性由評標委員會認定。)
3.3投標人擬派總承包項目經理的資格要求:
3.3.1總承包項目經理:具有與招標項目規模標準和要求相適應的工程建設類注冊執業資格(注冊建筑師、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注冊建造師、注冊監理工程師)且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總承包項目經理:具備一級注冊建筑師或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或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建筑工程專業)或注冊監理工程師(房屋建筑工程專業),若為注冊建造師(建筑工程專業)應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擬派的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可以兼任施工項目經理或設計負責人(僅可兼任其中一個,且需滿足其資格要求)
(2)總承包項目經理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
(3)總承包項目經理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工程項目上任職。
(4)總承包項目經理無行賄犯罪行為記錄;或有行賄犯罪行為記錄,但自記錄之日起已超過5年的。
(5)總承包項目經理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設計項目除外),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模在項目負責人執業范圍之內。
(6)擬派總承包項目經理須為投標人在職人員,并提供投標截止日期前6個月本單位為其辦理的任意一個月社保繳費清單,如有人員已調出仍用于本工程的,視為弄虛作假并查處。
3.3.2總承包項目經理應當承擔過以下類似工程業績之一:工程總承包業績,設計業績,施工業績
(A)工程總承包業績要求:擬派總項目負責人在投標人企業自2019年12月1日以來(以竣工驗收證明上竣工驗收日期為準)承擔過單項合同金額≥4000萬元(以竣工驗收證明上所載金額為準)的房屋建筑工程總承包(EPC)業績。(注:需同時提供中標通知書(或者發包人出具的加蓋單位公章的直接發包證明)、合同協議書、竣工驗收證明(由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四方共同簽字蓋章認可(非科室章、項目部章,簽字須手簽,否則不予認可)),前述材料缺一不可,材料所示工程名稱、各相關單位信息和項目負責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證明為同一工程,且時間順序符合建設工程實際。若有質疑、投訴等情況時,所有證明材料必須在需要原件核查時能提供原件,如無法提供,該業績不予認可。前述材料請投標企業從誠信庫獲取并編入投標文件,其有效性由評標委員會認定。)
(B)設計業績要求:擬派總項目負責人在投標人企業自2019年12月1日以來(以合同簽訂落款日期為準)承擔過單項合同工程造價或總投資額≥4000萬元(以合同所載金額為準)的建筑工程設計業績。(注:類似工程單項合同投資額以設計合同所載投資額為準;需同時提供中標通知書(或者發包人出具的加蓋單位公章的直接發包證明)、合同協議書、竣工驗收證明(由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四方共同簽字蓋章認可(非科室章、項目部章,簽字須手簽,否則不予認可)),前述材料缺一不可,材料所示工程名稱、各相關單位信息和項目負責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證明為同一工程,且時間順序符合建設工程實際。如人員信息前后不一致,則須提供相關的人員變更證明資料。若有質疑、投訴等情況時,所有證明材料必須在需要原件核查時能提供原件,如無法提供,該業績不予認可。前述材料請投標企業從誠信庫獲取并編入投標文件,其有效性由評標委員會認定。)
(C)施工業績要求:擬派總項目負責人在投標人企業具備自2019年12月1日以來(以竣工驗收證明上竣工驗收日期為準)承擔過單項合同金額≥4000萬元(以竣工驗收證明上所載金額為準)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業績。(注:需同時提供中標通知書(或者發包人出具的加蓋單位公章的直接發包證明)、合同協議書、竣工驗收證明(由建設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四方共同簽字蓋章認可(非科室章、項目部章,簽字須手簽,否則不予認可)),前述材料缺一不可,材料所示工程名稱、各相關單位信息和項目負責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證明為同一工程,且時間順序符合建設工程實際。如人員信息前后不一致,則須提供相關的人員變更證明資料。若有質疑、投訴等情況時,所有證明材料必須在需要原件核查時能提供原件,如無法提供,該業績不予認可。前述材料請投標企業從誠信庫獲取并編入投標文件,其有效性由評標委員會認定。)
3.3自2024年10月16日以來,企業沒有因拖欠人工工資被招標項目所在地省、市、縣(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報批評的。
3.4 申請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4.1為招標人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附屬機構(單位);
3.4.2工程總承包招標的投標人是工程總承包項目的代建單位、項目管理單位、全過程工程咨詢單位、監理單位、造價咨詢單位、招標代理單位或者與前述單位有利害關系的關聯單位;
3.4.3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
3.4.4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
3.4.5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以及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被暫停且在暫停期內;
3.4.6因拖欠工人工資或者因發生質量安全事故被有關部門限制在招標項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4.7投標人近3年內有行賄犯罪行為且被記錄,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賄犯罪記錄且自記錄之日起未超過5年的;
3.4.8投標人正被人民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詳見蘇信用辦〔2018〕23號)。
3.5 其他要求:(1)擬派設計負責人:具備一級注冊建筑師;(2)擬派施工負責人:具備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建筑工程)執業資格和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3)設計負責人、施工負責人不得是同一人。
3.6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應滿足下列要求:聯合體所有成員數量不得超過2家,具體投標人資格要求詳見公告3.1,并附有共同投標協議,并明確各自分工。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招標文件獲取時間為:2024年12月16日至2025年01月15日;
4.2招標文件獲取方式:投標人使用CA數字證書登錄“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獲取;本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中“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指:宜興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電子招投標7.0系統。
4.3工具軟件使用費每套售價100元,售后不退
5. 投標截止時間
5.1投標截止時間為:2025年01月16日08時40分。
5.2本工程采用網上不見面開標,投標人代表無需到現場參加開標會,投標單位須在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上傳加密的投標文件到宜興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上招投標系統。投標人通過宜興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不見面開標大廳”,登錄“不見面”開標系統,進行遠程解密、觀看開標現場操作、互動交流等活動。
5.3逾期送達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資格審查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進行資格審查,資格評審標準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
7.評標方法
本次招標評標辦法為綜合評估法(評定分離),評標細則詳見本公告附件。
8.其他
8.1本工程所稱的“在建工程”是指處于中標結果公告(直接發包的項目以網上合同備案為準)到合同約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驗收合格期間的工程。竣工驗收證明是指由建設單位(或監理)組織工程建設各方驗收合格,并簽署相應的單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記錄或者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記錄等驗收文件。
8.2企業應當慎重考慮選派總承包項目經理同時參加多個工程項目投標競爭的數量。其所選派的總承包項目經理在多個工程項目均為擬中標人的,企業經招標人同意可放棄某項目中標,但應當依法承擔相應法律責任;未放棄的,按照不同工程項目中標人公告時間先后,擔任本企業最先中標項目的項目負責人。后確定該企業為中標人的工程項目的招標人應當取消其中標資格。
8.3企業資質動態監管不合格被鎖定并進入整改期的,自鎖定之日起不得以不合格資質參加本工程投標(以“江蘇省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一體化平臺”查詢為準)。
8.4請各投標單位仔細閱讀宜興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下載中心”的《“不見面”開標系統投標人操作手冊和演示視頻》,并準時登錄不見面開標系統,參加不見面開標會。如因投標人自身原因,無法正常參加不見面開標會的,責任自負。
9.發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宜興市公共資源交易網、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網和江蘇建設工程招標網發布。
9.2本公告發布日期從2024年12月16日至 2024年12月23日,本公告為第 1 次發布。
10.聯系方式
招 標 人:宜興市氿風文體旅游發展有限公司
地 址:宜興市宜城街道溪西路2號
聯系人(異議受理人):蔣先生
電 話: 0510-87950019
招標代理機構:無錫市建匯建設工程咨詢事務所有限公司
地 址:無錫市梁溪區清揚路99號420室
聯系人:吳先生
電 話:0510-85873317
注:本招標項目采用網上電子招標(不見面開標),相關操作要求詳見宜興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下載中心”區“7.0系統工程項目投標人操作手冊、宜興市公共資源交易7.0系統誠信庫申報操作手冊(投標人)、電子保函操作手冊、“不見面”開標系統投標人操作手冊和演示視頻”等內容。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