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編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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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資格 | |
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 | |
投標有效期 | 45天 |
投標文件遞交方法 | |
投標保證金繳納方式 | |
投標保證金金額 | 200,000元 人民幣 |
控制價(最高限價) | 0元 人民幣 |
評標辦法 | 詳見招標文件 |
開標時間 | |
開標地點 | |
開標方式 | |
資格審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時間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開標時間 | |
延期后開標地點 | |
對文件澄清與修改的主要內容 | 關于豐縣常店鎮裴廟二期續建工程施工招標公告的澄清說明 1、暫列金問題:招標文件中第二章投標人須知2.4最高投標限價其中:暫列金額:565328.5元。 此項造價565328.5元(含規費、稅金)。規費、稅金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及招標文件要求計取。 2、從軟件導出的招標人為豐縣常店鎮人民政府,應更改為豐縣常店鎮裴廟村村民委員會。 |
遞交時間 |